目前,法律暂无关于农村机动地发包的程序性规定,但是土地承包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这是进行土地承包的第一步。之所以强调承包小组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主要是基于几点考虑:一是选举产生单独的承包工作小组反映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志,可以保证承包过程的公平合理;二是承包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繁重的工作,它涉及到土地的丈量、统计、承包方案的拟定等一系列的事项,这些需要由单独的工作小组来进行。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这一阶段在承包工作中至关重要,因为承包方案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承包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土地权益能否得到完全体现。承包工作小组应当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构成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等基础上拟订承包方案。拟订方案过程中应当遵循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的原则,承包方案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并照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需要强调的是,承包工作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例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的规定,拟订的承包方案不得剥夺或非法限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的规定,拟订的承包方案不得歧视妇女;还例如,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拟订的承包方案不得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承包工作小组在完成承包方案后,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此方案,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见。
三、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确定承包方案后,应当立即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这一程序实质上体现了村民自治的精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承包方案必须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匠意,否则该承包方案无效。
四、组织实施承包方案这一阶段可以说是承包过程中最难的,因为这一阶段直接关系到承包方案的内容能否落实到实处。在这一过程中,要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哪些土地适合家庭承包进行划分,要在对土地的好坏、与居民点的远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状况等因素进行全盘考虑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划块、标界等工作。承包方案的组织实施应当公开进行,不得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私自进行或搞“暗箱操作”。
五、签订承包合同这是土地承包的最后一阶段。在这一阶段,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依照公开组织实施的承包方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在签订承包合同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发包方不得拒绝与承包方签订合同,也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迫承包方接受一些不公平的条款,例如不得通过合同剥夺承包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或增加承包方的费用负担。在实践中,土地的家庭承包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合同的条款大多由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的监管部门制定。这种格式合同如果能够充分体现广大农民以及集体的利益,使用这种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并且弥补承包方和发包方法律意识差、文化水平低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监管部门在制定格式合同的条款时应当与农民和集体进行协商,以充分反映农民和集体的意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包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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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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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机动地是如何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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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进行土地的承包,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时效性是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6有诉讼时效的。现在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是分歧的,有的认为是民事合同,有的认为是行政合同。个人认为,因为村委会不是行政机构,因此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本身应属民事合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合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都有有关时效的规定。 如果承包合同是村民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那无争议的属于民事合同,当然也有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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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承包证发证机关是哪个?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4农村土地经营承包证发证机关是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由农业部监制、省人民政府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不容置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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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11.目前如果是国务院农村土地承包规定的话,具体来说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