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地产房屋是什么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33:18 325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可以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通常是由一些现实原因引起的。行为人可能出于报复、嫉妒或其他类似的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对待业主。犯罪目的是破坏财产,使财产所有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我国刑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该罪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在福建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巨大”一般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数额巨大”在5万元以上。(一)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为五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破坏个人财产,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停业,造成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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