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6:31 322 人看过

为规范农业执法文书在应用过程中受到科学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了关于农业执法文书的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执法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农业执法文书档案在农业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是农业执法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成果的结晶和执法行为的真实记录。

第三条农业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均由执法支队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农业执法文书档案是指在农业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资料,包括各种文字数字材料、图表、照像资料等。

第五条农业执法队伍应当配备一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农业执法文书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七条在每次执法活动进行完毕后,案件主办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归档有关文书、材料。

归档的文书材料、资料等应当齐全、完整,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归档的农业执法文书材料范围及分类:

(一)农业违法案件类:农业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现场勘察笔录,询问笔录,证言证词,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结案报告等。

(二)行政复议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补正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据、答辩书等,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裁定书、决定书、送达回执等。

(三)行政诉讼类:起诉书、答辩关於代理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给法院的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证据、委托代理书、判决书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司法文书等。

(四)统计报表类:各种农业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农业执法其他各类统计报表。

(五)法规文件类:上级颁发的有关农业行政执法、农业资源管理、农业土保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决议、决定、指示、批复、通知等以及相应的解释、说明、实施细则等附件,本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农业执法方面的文件、通知、规定等。

(六)农业行政许可类:农业行政许可申请书、登记表、批办报告、办结登记、证件编号等。

(七)其他类: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意见,农业执法活动中拍摄、收集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音像资料等。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文书档案时,必须逐件查点清楚,对已接收的材料应根据类别、保存期限分别在档案目录册上登记。登记要准确,字体要工整。

第十条农业执法文书档案应当一案一卷、装订成册,填写案卷目录,便于检索和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前应办好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编制档案总目录,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在进行档案著录工作时应结合本单位业务的实际,逐步实现农业执法文书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二条因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查阅和调借归档的农业执法文书档案。上级、同级、下级部门及其他部门需调借档案,应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并规定调借期限。

调借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其他人员使用。

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掌握农业执法文书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不断改进以利工作。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业执法相关文章
  •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07〕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档案局,全军环办、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了《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档案局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主题词:环保普查档案办法通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结合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污染源普查档案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
    2023-04-24
    370人看过
  • 汕头市名人档案管理办法
    汕头市名人档案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3-04生效日期:2002-03-04发布部门: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汕头市名人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市长二○○二年三月四日汕头市名人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汕头市著名人物(以下简称名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根据《档案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名人档案是指名人在从事各种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名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第四条市和区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名人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市和区县(市)档案馆负责名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具体职责是:(一)负责名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二)开展或参与对名人的研究;(三)组织
    2023-06-05
    311人看过
  • 公证文书执行管辖法院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上述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怎样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
    2023-04-11
    296人看过
  • 农业部印发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称,为规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管理,促进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推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农业部印发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农办加〔2014〕10号),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包括总则、申报、保护与利用、监督管理和附则五个部分。其中,总则部分对制定《办法》的目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发掘工作的方针和管理原则、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划编制等进行了规范。申报部分对申报主体、申报基本条件、提交的资料、申报和评审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保护与利用部分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核心保护区域划定与公布、遗产管理机构的设立、遗产保护经费投入、遗产系统的多功能拓展、服务项目设置、遗产标识及展示厅的设立与使用等进行了规定。监督管理部分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遗产发生重大改变或可能发
    2023-06-07
    21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
    一、《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第六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
    2023-04-24
    395人看过
  • 婚姻档案管理办法都有哪些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一、哪些人可以查看婚姻档案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二、婚姻档案管理要遵守什么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
    2023-02-24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业执法
    相关咨询
    • 干部的档案管理办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3
      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首次参加工作被录用或者聘用为本条例第六条所列人员的,由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以其入党、入团,录用、聘用,中学以来的学籍、奖惩和自传等材料为基础,建立档案正本,并且负责管理。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协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副处级或者相当职务以上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副本,并且负责管理。副本由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构成。正本有关材料和信息变更时,副本应当相应
    • 档案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有什么规定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第七条规定: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
    • 葫芦岛市档案管理办法28条原文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7
      档案的公布,是指通过下列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原文或者档案记载的特定内容:(一)通过报纸、刊物、图书等合法出版物刊登档案原文;(二)通过广播、电视、电影等播放档案原文;(三)出版发行档案史料汇编及公开出售档案复制件;(四)陈列、展览档案或者其复制件;(五)散发、张贴档案复制件;(六)在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档案原文。
    • 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第23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
      卷宗封面必须按项目要求填写齐全,字迹工整、规范、清晰。卷面案号应当与卷内文件案号一致;案件类别栏填写“执行”;案由栏填写执行依据确认的案由;当事人栏应当填写准确、完整,不能缩写、简称或省略;收、结案日期应当与卷内文书记载一致;执行标的栏,应当填写申请执行标的;执行结果栏,应当填写已经执行的金额或其他情况;裁决机关栏,应当填写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机关;结案方式栏,按不同情况分别填写自动履行、强制执行、
    • 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第27条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1
      卷宗的装订必须牢固、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每卷的厚度以不超15毫米为宜,材料过多的,应当按顺序分册装订。每册案卷都从“1”开始编写页号。卷宗装订齐下齐右、三孔一线,长度以l80毫米左右为宜,并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条,由立卷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