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22:18:16 187 人看过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九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虽然知识产权并不是单纯的针对发明专利的,但在我国现在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中,主要是详细的规定了一下针对各种发明创造的保护。大家要知道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是绝对不允许被随意侵犯的,其实小到生活当中的任何别人创作的作品都是有知识产权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个人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怎么申请
    一、个人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其一,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其二,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其三,司法保护,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其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通过形成某种组织,由该组织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其五,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设立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或管理事务的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和避免对他人侵权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与手段。其六,舆论导向保护,通过正确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目前很多的人都能通过自己的智力获得发明专利,此种行为也可以给自己带来收
    2024-01-16
    181人看过
  • 知识产权如何保护,司法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知识产权如何保护(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1、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3、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4、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哪些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1、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3、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
    2024-01-30
    395人看过
  •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知识产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二)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拍、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租赁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目标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和通过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艺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
    2023-07-02
    100人看过
  • 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有何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完成,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工作进入纵深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海关作为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行政管理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又称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或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是指海关依法在边境制止侵犯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执法措施,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一种。我国海关可以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1)扣留即将进出口的侵权嫌疑货物;(2)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处理;(3)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等。相关法条链接:《海关法》第四十四条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
    2023-06-08
    58人看过
  • 知识产权管理对象是什么,知识产权管理内容是什么
    知识产权管理对象是商标、专利、版权为核心并进行表达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知识产权的收益和处分管理。一、知识产权管理对象是什么知识产权管理的对象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在内的以独创构思为核心并附以载体表达的民事权利。二、知识产权管理内容是什么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2.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3.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4.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
    2022-06-05
    361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法内容有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证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只要是涉及知识产权的,一般都属于知识产权保护法。目前,我国知识产权采取单行立法的模式。科技网:聚焦国外知识产权保护法美国:保护太阳下所有新东西美国专利界有句名言:凡是太阳底下的新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经过200多年的打造,美国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对维护本国利益极为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美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建国之初到20世纪30年代,对专利的过度关注导致垄断;20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反垄断排挤知识产权保护;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信息技术引领的知识产权全球保护。1787年,美国在宪法第一条第八款里就规定了版权和专利权。1790年颁布第一部《专利法》,1802年成立直
    2023-07-08
    13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适用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适用对象:(1)知识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希望在进出境环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境外市场不被假冒等侵权货物冲击,增加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的掌握,可以有效利用这一法律武器。(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了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案件处理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情况,可以避免进出口货物侵权而被处以行政处罚,也可以在部分权利人不当行使权利时,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保障自己的利益。(3)外贸代理企业目前由于外贸体制的原因,外贸代理情况较为普遍,代理他人进出口货物的企业。更加应当具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识和常识,否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代理他人进出口货物的企业是海关代理的相对人,
    2023-04-24
    280人看过
  • 什么是知识产权管理
    1、什么是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保障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实施,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行政和司法活动,以及知识产权人为使其知识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而制定的规章制度,采取相应的经营活动措施和策略。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过程监控、应用实施、人才培养、创新整合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管理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行的主要内容,也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方面。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政策制定也可以纳入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之中;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和保护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分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权利主体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
    2023-05-07
    85人看过
  • 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的规定
    一、申请材料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提供总担保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书面申请,并随附以下材料:(一)已获准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展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统称担保人)出具的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总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总担保保函;(二)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处置费的清单。二、担保金额总担保的担保金额应相当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以下简称仓储处置费)之和;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者仓储处置费不足人民币20万元的,总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三、有效期总担保保函的有效期为担保人签发之日起至第二年6月30日。四、相关责任自海关总署核准其使用总担保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无需再向海关提供担保,但是,有关的仓储处置费仍须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海关
    2023-06-15
    57人看过
  • 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规定包含哪些方面?
    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等。知识产权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法学类专业。该专业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知识产权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保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行业及司法活动,以及知识产权人为合理开发、应用、保护知识产权使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营管理活动。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
    2023-07-05
    246人看过
  • 有什么样的方法保护知识产权
    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术手段。1、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包括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等。2、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3、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包括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等。4、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包括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2024-04-12
    187人看过
  •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时间规定
    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著作权法》第21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
    2024-05-04
    70人看过
  •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和流程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有哪些1目的1.1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和工艺、生产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及技术进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明确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所适用的范围)3知识产权归属3.1公司依法对以下标识享有专用权:a)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b)公司名称及公司标识。c)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3.2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所有)权属本公司。a)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①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本公司分配的任务;③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本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b)利用本公司的名义、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2024-01-18
    66人看过
  • 知识产权法定保护期是否存在?
    知识产权法定保护期是存在,同时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的类型的话,它的一个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商标权,它的保护期限就是以10年为一个界限,但是10年期满之后还可以对当事人来说,申请续展续展一次的话,就可以再次获得10年保护期。是有保护期限的;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商标权只能10年一续(可以无限延长);著作权的期限是对于自然人是著作权死后50年;对于法人是50年。而专利权和著作权则不可续展。三种知识产权不同的保护期限:1、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
    2023-03-29
    4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保护法全文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
      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共识,统一行动。: 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
    • 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对知识产权的规定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9
      知识产权保护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1、依法受理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2、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以巡视、督导等方式监督主办方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3、依法查处展会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4、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信息披露制度,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查询服务。
    • 如何保护我国学生的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8
      目前我国存在大量文章抄袭学术腐败现象,长此以往,会严重影响我国学术创新,以及原创作者的积极性。据新华社北京2010年11月5日电国务院5日在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总理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 知识产权法是否规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限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2
      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限制的规定,是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的类型来确定的。比如说,我国的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并且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续展的;专利权中的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都是不同的;著作权一般为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