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登记的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35:23 131 人看过

一、土地抵押登记的作用

(一)抵押权的公示及生效的作用。土地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因此,对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应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展示土地抵押的设立、变更及消灭的法律状况;并且登记制度对土地抵押权的生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警示效力。土地抵押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告知公众土地抵押权设立、变更以及消灭的法律信息。其目的,是让公众了解该抵押权的变动情况,自己决定是否进行有关的法律行为。如果进行土地抵押登记,就可以给抵押权人提供足够的警示,使之了解设立后顺位抵押权的风险,从而为其行为选择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五)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一)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二)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四)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五)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登记相关文章
  •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是否审查抵押金额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不审查抵押金额。抵押物的价值由抵押双方当事人认可、确定,不需要登记机构进行审查,抵押登记机构不得干预抵押物价值及其抵押金额。一、二次抵押车不还款车归谁二次抵押车不还款的,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已经登记的的优先于未抵押登记的;双方均为登记的为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二、房屋贷款房产证是不是押在银行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要拿房产证,有的银行房产证是给借款人的。然而,银行和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已经在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无论房产证在谁手中,都处于抵押状态。在还清贷款之前,银行和登记部门不会解除抵押贷款。抵押状态下的房屋不能买卖或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
    2023-03-05
    259人看过
  • 预告登记抵押的作用是什么
    一、预告登记抵押的作用是什么抵押权预告登记所蕴含着的法律效力具体体现如下几点:首先,预告登记的本质特性在于赋予被登记的请求权以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它可以有效地对抗之后出现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符合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其次,对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我们可以将其视作一种准物权,或者称之为“次抵押权”,尽管这种权利的效力不及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是却明显优于债权;再者,预告登记并未赋予其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仅仅具备对抗第三方的效力;最后,需要明确的是,抵押权预告登记的主要目的并非为了直接享有抵押权,而是为了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地设立抵押权,也就是说,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然而在抵押权正式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能直接行使抵押权,也无法据此主张自己享有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
    2024-07-04
    110人看过
  •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登簿
    一、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登簿(一)申请。通过登陆“政务服务网”等网办渠道在线提出申请。选择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渠道办理的,申请人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合作银行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抵押登记,由合作银行端口发起申请,通过系统推送至登记中心。(二)受理(即时)。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三)审核(1个工作日;抵押人为企业的,即时)。审核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过程,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四)记载于登记簿(即时)。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五)制作并发放登记结果(即时)。由申请人选择,核发电子证照或领取登记结果(含邮寄送达)。二、房屋抵押权注销手续房产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怎
    2023-04-23
    105人看过
  • 房产土地可不可以抵押登记
    房产土地能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一并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房产土地可不可以抵押登记?陷入法律纠纷需要委托专业律师的话,可以点击#律师电话咨询#直接咨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为您匹配到本地丰富案例经验的律师帮助您!不同阶段律师的作用?1、协商阶段:律师可以就赔偿协议和谅解书的具体内容进
    2023-12-11
    48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相关限制及抵押需要登记吗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相关限制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相关的限制一般包括:1.土地所有权;2.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之外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登记吗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要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
    2023-05-06
    396人看过
  • 济南出让土地抵押登记资料
    办理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原件);4、抵押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5、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6、估价机构评估报告(原件);7、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职代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原件);8、抵押权人为非法人企业的,提交上级授权书(原件);9、抵押人为个人的,提交结婚证及夫妻双方身份证,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原件);10、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复印件);11、抵押权人对地价的确认证明(原件);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印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023-05-10
    124人看过
  • 土地抵押登记过程中如何审核抵押金额?
    土地登记机构不应当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及抵押金额。理由如下:一是《民法典》没有要求登记机构审查抵押金额,并且明确规定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其中隐藏着登记机关不得干预抵押物价值及抵押金额之含义。二是抵押物的价值由抵押双方当事人确定,只需要当事人认可即可,不需要登记机构审查。所以,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不需要审查抵押金额。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方法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6)可以证明抵
    2023-07-20
    13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及限制对象
    本文为您介绍有关抵押担保的知识,包括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以及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对象。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对象:1未依法领取土地证书的不得设定抵押。2.土地所有权不得设定抵押。
    2023-06-08
    209人看过
  • 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
    一,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土地抵押必须登记。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程序(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因此,在划拨土地的估价中,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都应对出让金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加以重视,房地产估价机构有义务在估价报告中对其加以披露。这就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详细掌握当地有关房地产的各种政策、规章制度,有依据的向相关的报告使用者提供咨询意见,以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顾问功能。3
    2023-06-03
    132人看过
  •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登记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已进行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中,不得对其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一、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土地附着物在经济形态和自然形态上都与土地密不可分,故法律上二者的产权归属也是一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抵押,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二、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尚未建成的商品房的行为。由于商品房开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为解决商品房开发过程中资金紧张的问题,开发商普遍采取商品房预售的办法。由于预售商品房和已建
    2023-03-10
    83人看过
  • 土地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一般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没有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程序:申请-审查-受理-审批-认证申请材料:1。土地其他权利登记申请(表格在窗口领取,原件一式两份);2、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委托委托书(原件);3、借款人为非抵押人时,需提供抵押人与借款人的担保协议(原件)、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验证).农村土地抵押登记部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实行登记制度,登记部门须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并出具他项权利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地上附着物抵押情况须在登记材料上予以明示;地上附着物有权属证明的,必须同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
    2023-08-08
    274人看过
  • 江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公告(如有必要)→实地查看→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归档提交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抵押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3、原土地权利证书和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4、《地籍档案证明(原件);5、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6、属委托代办的另提交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境外的须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收费标准不收费。业务受理窗口1、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0)38713292、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0)3829857设定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23-05-10
    428人看过
  • 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抵押权登记
    (一)受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抵押权登记,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补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中应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时限:即时(二)审查标准:符合《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的规定。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时限:详见《房屋登记规范(试行)》(京建权[2008]827
    2023-04-19
    376人看过
  • 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去哪里办理
    一、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去哪里办理当事人需要将土地抵押的,去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法对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规定,以本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三、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首先,要明确,只有三种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第一,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第二,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023-06-04
    27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 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也... 更多>

    #抵押登记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土地抵押登记流程的问题,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
    •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土地抵押有哪些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7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申办材料;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原件);3、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地价评估报告和技术报告;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8、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长春市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7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的前提是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提交的资料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注: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窗口领取);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4、确认函(注: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窗口领取样表);5、公证后的抵押、借款合同(原件);6、抵
    •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被抵押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 申请登记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的土地使用出让金额证明。 二、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 如何申请抵押型土地使用权的登记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被抵押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 申请登记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的土地使用出让金额证明。 二、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