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财产权分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31:42 187 人看过

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具有排他性、优先性和追赶性。债权是要求他人为某些行为获得生活利益的权利。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权的经济权利”。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使用作品权是著作财产权中的核心部分。包括如下方面:以物质形式使原作品再现的复制权。诸如视觉复制、听觉复制、视听综合复制、触觉复制及其他任何可视人直接或通过机械装置所感知的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财务会计的分类是什么
    财务会计具有会计核算和经营管理两大功能。它一方面直接负责财务管理、损益核算和经济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分析预测,实现计划管理和资金管理,对整个银行业务运行进行控制和调整。因此,在对会计风险的分析中,我们应该重点关注如何强化财务会计职能,即在分析我国金融业财务会计风险的类型和会计风险的现状、成因及控制时,对会计职能进行界定。目前,我国的财务会计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政府银行会计,一类是商业银行会计,另一类是金融公司会计。前两类是银行会计,是随着银行的出现而产生,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而发展的。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是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机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它作为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吸收存款和融资活动,调节资金流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随着商品与货币经济关系的发展,银行与金融在整个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023-05-08
    483人看过
  • 信托标准划分类型和财产划分类型是什么
    一、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信托业务基本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称为任意信托,任意信托又称为自由信托或明示信托,主要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由自愿形成信托关系,而且这种自由自愿意思在信托契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大部分信托业务都属于任意信托。1.法定信托法定信托是与任意信托相对应的一种信托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也即信托的当事人之间原本并没有成立信托的意思,司法机关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当事人无论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从司法机关的判定。设立法定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当事人财产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但他并未对遗产的处置留下任何遗言,这时只能通过法庭来判定遗产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对遗产的分配进行裁决。法庭为此要做一系
    2023-06-02
    468人看过
  • 不同类型的财产混同怎么办?
    在公司中,若债务者将他人和自己的财产混合在了一起,对产权人属性造成了模糊,来减少自己承担债务的责任。这种情况造成了财产混同。由于债务人和产权人之间不同种类的关系,会形成不同类型的财产混同。那么,面对不同的情形,债权人该怎么做?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股东要担责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数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欠债的,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足还债,公司股东也不需要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要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实践中,通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股东是否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1、公司人格利用者实施了
    2023-04-29
    291人看过
  • 财产继承权的分类有哪些
    一、财产继承权的分类有哪些财产继承权的分类如下:1.根据继承财产的方式,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2.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分为有限继承和无限继承。3.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分为共同继承和单独继承。4.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二、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权,但是实践中可能会对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三、放弃继承权条件是什么放弃继承权条件是: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2023-06-03
    295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债权及其分类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统计。同时,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清算组还将代表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流转活动,其活动效果直接归于破产企业,如果不在时间上给予限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会不断出现和堆积,破产程序将难以终结。当然,破产债权应当在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仅是一项一般性原则,为维系社会公平,法律也特别明文规定,某些在破产宣告后发生的债权也属于破产财产。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有担保的债权具有排他性的强制实现效力,应当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接受清偿。《破产法》第30条所指的"财产担保"为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凡设定物的担保的债权,享有对担保物的优先受偿
    2023-04-21
    86人看过
  • 婚前财产的分割有什么种类
    婚前财产分割的解释是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不会支持夫妻两个人去分割对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夫妻之间对婚前财产有约定的,先按照夫妻两个人的书面约定来处理。一、结婚多久离婚可以分财产结婚之后不管多长时间,离婚的时候都是可以分财产的。具体而言,离婚时应该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结婚之后,夫妻之间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那么一般婚前财产依然属于个人,婚后的共同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一次可以分割的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那么是不可以分割的。二、夫妻一方死了婚前财产如何去分夫妻一方去世婚前财产分割,需跟进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一方死亡后,配偶先分一半,剩余一半为遗产。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包括配偶、子女、父母。2、如果婚前财产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一方死亡后,其财产按照遗产处理,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
    2023-06-28
    341人看过
  • 夫妻财产的分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别
    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一、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二、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后者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
    2023-07-19
    420人看过
  •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可分抚养权,不可分财产
    女方取得子女抚养权,未能分割同居期间所购房产一位高级工程师与比他年轻20岁的外来打工妹由结识到同居,再到对簿公堂,长达7年的婚外情最终破裂。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非法同居7年生一子1988年,边-秦从某研究院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来,边-秦还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拥有一定数额的资产。他与结发妻子在1981年生育了一个男孩,现已参加工作。1999年7月,一个偶然的机会,边-秦在广州市相识了从四川来广东打工的林-萍。2000年10月开始建立较密切的同居关系。2003年10月29日,林-萍在广州市剖腹产生下儿子边*鹏,边*鹏出生后户口随母入籍四川。结婚提议遭女方拒绝2004年6月,边-秦以其名义在珠海市购买华南名宇名仕园某套房子给林-萍母子居住,该房价款为人民币58.7818万元,面积149平方米。边*鹏出生后一直由林-萍照看,林-萍于2005年3
    2023-06-13
    160人看过
  • 财产险是什么 分为哪几种类型
    一、什么是财产险1、财产险的定义财产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狭义财产保险则是指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保险实务中,后者一般称为财产损失保险。2、财产险的业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
    2023-01-28
    155人看过
  • 离婚后四类财产不再平分是哪因类?
    1、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比如房子,很多人最关心的就应该是这个不动产了,如果结婚的房子是婚前男方用全款购买的,并且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在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婚前个人财产。2、结婚前双方为结婚准备的各种财产比如汽车,如果女方准备结婚时,女方家庭为女方买辆汽车作为结婚嫁妆,那么离婚时男方将无权分割。3、结婚前或结婚后接受的赠与,并且赠与人声明此物以赠与对方的相关财产。比如钻戒,一般男生求婚的时候都会送给女方一枚求婚戒指。因为你已经赠与对方了,此物已经属于对方了,这样是不会因为你们离婚时而在归还你的。4、彩礼很多人都会认为你既然把彩礼给我了,我就没有必要再还给你。因此导致现在很多骗婚的现象,拿到彩礼就走人。那么以下这些情况是可以把彩礼要回来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的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一、离婚的必备条件①双方当事人必
    2023-04-10
    479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产权?详解房屋产权性质的分类
    什么是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享有房屋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子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按照房屋产权性质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2、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3、自管房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4、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5、集体所有房产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6、私有(自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
    2023-05-30
    197人看过
  • 财产权信托的分类包括哪些
    财产权信托的分类:债权信托债权信托是以管理、处分、催收债权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其委托人为债权拥有者,受托人为信托机构,受益人为债权拥有者或委托人所指定的其他受益人。债权信托通常包括住宅贷款债权信托、人寿保险债权信托及其他类型的债权信托。住宅贷款债权信托是指专业经营住宅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银行,将其拥有的尚未到期的住宅贷款债权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由信托机构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行为。人寿保险债权信托是以人寿保险金债权为信托财产,由被保险人作为委托人,信托机构为保险金的受领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信托机构受领保险金,并将之交付给委托人所指定受益人,或者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予以管理和运用的信托行为。中国的许多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由于历史原因,都均拥有巨额债权。这些债权的清理耗时耗力,严重影响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正常经营。开展债权信托,对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改善资产状况
    2023-04-24
    353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结构的分类?
    一、什么是股权结构的分类?1、分散化股权安排:是尽可能多的家族成员持有公司股份,不论其是否在公司工作,所有家族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股权分散的家族企业有两种管理方法:外聘专业人员管理和部分家族成员管理。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采取第二种方式。2、股权集中方法:只对在企业工作或在企业任职的家族成员分配股权。这种方法注重控制所有权而非管理权,着眼于保证家族权力的世代持续。这种安排的好处在于,首先,由于所有权和管理者的利益连在一起,决策程序可以加快。最后,由于家族成员只有经过争取才能成为股东和管理者,企业可以保持创业者当年的企业家精神。二、股权结构是如何产生的?当社会环境和科学技术发生变化时,企业股权结构也相应地发生变化。由此,股权结构是一个动态的可塑结构。股权结构的动态变化会导致企业组织结构、经营走向的管理方式的变化,所以,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具有弹性的柔性经营组织。股权结构它的形成也决定了企业的
    2023-06-02
    227人看过
  • 破产财产权益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一、职工或雇员债权。二、税收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的管理人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二十三条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
    2023-07-04
    20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法上划分作品类型以及不同财产权对应不同的作品类型的意义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2
      作用如下:⑴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⑵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⑶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⑷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
    • 什么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类及其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5-28
      夫妻财产,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今天,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即时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 财产权信托是怎样分类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31
      1、债权信托债权信托是以管理、处分、催收债权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其委托人为债权拥有者,受托人为信托机构,受益人为债权拥有者或委托人所指定的其他受益人。债权信托通常包括住宅贷款债权信托、人寿保险债权信托及其他类型的债权信托。 2、附担保公司债信托附担保公司债信托是以公司债券发行人为委托人,以债券发行抵押物的实物资产或质押物的权利资产上的担保权为信托财产,以全体债券的投资者即债权人为受益人,为将来公司
    • 夫妻二人分割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种类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夫妻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偿、照顾。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
    • 什么是继承权?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侵犯财产权的一类是侵犯财产罪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