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设立。
因此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还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行政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劳动法解雇员工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劳务关系适用劳动法吗
劳务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因此,劳务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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