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5:11:03 236 人看过

1、航空运输单位的内容,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

2、一般包括: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航空货运单应当包括的内容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个或者数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货物运输的最终目的地点、出发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在货运单上声明此项运输适用该公约的,货运单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

国内航空货运单各联用途

货运单一式八联。其中正本三联,副本五联。三联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联,甲联:正本3,蓝色,为托运人联。作为托运人支付货物运费、并将货物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凭证。

第二联,乙联:正本1,绿色,为财务联。作为收取货物运费的凭证交财务部门。

第三联,丙联:副本7,白色,为第一承运人联。由第一承运人留交其财务部门作为结算凭证。

第四联,丁联:正本2,粉红色,为收货人联。在目的站交收货人。

第五联,戊联:副本4,黄色,为货物交付联。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在此联签字,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货物已经交付收货人的凭证。

第六联,己联:副本5,白色,为目的站联。由目的站机场留存,也可作为第三承运人联,由第三承运人留交其财务部门作为结算凭证。

第七联,庚联:副本6,白色,为第二承运人联。由第二承运人留交其财务部门作为结算凭证。

第八联,辛联:副本8,白色,为代理人联(存根联)。由货运单填置人留存备查。

货运单的三联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联交承运人;一联交收货人;一联交托运人,分别由托运人签字或盖章,由承运人接受货物后签字或盖章。

货运单的承运人联应当自填开次日起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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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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