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案件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销起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一、起诉后是否可以撤诉?
首先,撤诉只是一个申请权,而非单方决定权。撤诉是否可以成功,由人民法院按照相关的诉讼请求以及证据等方面进行裁定。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撤诉,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
其次,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中,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撤诉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判决宣告之前;
再次,提起起诉的,法院要审理是否符合受理的条件,如果符合受理的条件,那么应当受理。在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如果确有事由提起撤诉的,那么应当在宣判前向人民法院提起撤诉的申请。
最后,在一审起诉后撤诉以后即视为自始没有起诉,原告当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民事诉讼撤诉后诉讼费给退?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三、行政诉讼中如何撤诉?
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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