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藤县法院对藤县岭景初中墙体坍塌压伤学生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学校负全责,赔偿原告农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9000多元。
农某原是岭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2007年6月1日下午,该校组织学生清理校内防滑坡墙下水沟的淤泥,期间,因防滑墙突然坍塌,农某被石块压住小腿受伤。
事发后,由藤县建设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划分为:岭景初中把挡土墙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人员施工,建成后的挡土墙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监控不到位,没有预见挡土墙坍塌的危险,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建筑施工方陈某对此事故负次要责任。
2011年1月5日,农某委托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意见为原告左下肢损伤构成8级伤残。农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岭景初中以及负责砌墙的陈某赔偿其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
藤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一审判处被告岭景初中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陈某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中学体罚学生致伤学校赔偿
142人看过
-
学生校内摔伤最高可赔20万
63人看过
-
学校护墙垮塌致学生2死3伤,学生在学校受伤怎么处罚
253人看过
-
校内打伤小学生,学校无需赔偿
247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被别人烫伤学校能赔偿吗
75人看过
-
学生校内运动会上受伤致残学校赔偿17万
163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 更多>
-
学校侧墙倒塌学生受伤是属于学校管理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
学校体育课学生受伤该如何赔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有关未成年在校生意外受伤的责任和赔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
-
-
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赔偿主体是谁?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首先判断学生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如学校存在过错,没有尽到教育、监管的职责; 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我国对于一般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施害学生存在过错,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则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可以要求施害学生家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