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效力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10:13:23 395 人看过

遗嘱继承的效力的认定: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继承的时效限制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在离婚之后,双方就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了,除非是前夫在遗嘱中有将遗产分配给前妻,那么前妻就会有继承权,但是双方的子女是有继承权,子女是排在第一顺序的,但是前配偶是没有继承遗产的相关权利,只有配偶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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