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否已依法立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05:10:24 377 人看过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措施,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规定期限内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离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视和限制人身自由。而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在立案之前,也可以进行某些侦查行为,如勘验现场、搜查、扣押等。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一种措施,即在规定期限内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离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视和限制人身自由。这种措施被称为监视居住。而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在立案之前进行某些侦查行为,如勘验现场、搜查、扣押等。

【 素 材 】 监 视 居 住 与 刑 事 立 案 的 关 系 是 ?

监视居住与刑事立案是两个在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概念。监视居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采取的对其行为进行限制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刑事立案则是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将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

从概念上来看,监视居住与刑事立案是两个并列的法律概念,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部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监视居住与刑事立案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监视居住是对刑事立案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需要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限制,以保证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而监视居住就是一种常见的限制措施,通过限制被监视居住人员的行动自由,可以更好地收集证据,固定证据,进而推动案件侦查工作的开展。

其次,监视居住与刑事立案之间也有着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员如果被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刑事立案,并将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如果被监视居住人员在被调查期间没有被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也可以在需要时解除监视居住,以保证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

因此,监视居住与刑事立案是密不可分的。在刑事诉讼中,监视居住与刑事立案共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共同推动案件侦查工作的开展。

监视居住与刑事立案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两个概念,它们在实际操作中有着密切的联系。监视居住是对刑事立案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而刑事立案则是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将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员如果被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刑事立案,而如果被监视居住人员在被调查期间没有被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也可以在需要时解除监视居住。因此,监视居住与刑事立案是密不可分的,共同推动案件侦查工作的开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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