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附条件对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09:13:14 248 人看过

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

一、遗嘱可不可以附条件

遗嘱内容可以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因此,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附条件。

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为社会公共利益附加的义务,如须将遗嘱中指定的财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或兴办学校、科研机构等。

二是为公民个人附加义务,即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给某一公民尽一定义务。但在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

二、合同是否约定何时失效

《民法典》第119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一旦生效,便约束双方,契约必须信守。

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如《《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另外,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

因此,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什么情况下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下列情况下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1、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一般情况下未生效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一方当事人故意阻碍所附生效条件成就。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就已经成立,但须待条件成就时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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