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交通费误工费用如何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1:02:36 461 人看过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6.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7.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一、拼车发生车祸应赔偿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二、被撞了赔偿问题

1.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者相同、相近行业的收入计算。2.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3.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护理费。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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