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津贴——津贴制度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种辅助工资形式。
津贴的名目很多,从津贴的管理层次区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补贴;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
按津贴的性质区分,大体可分为三类:
岗位性津贴
岗位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这种类型的津贴具体种类最多,使用的范围最广。例如,高温津贴,是对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建立的临时性补贴。冶金企业中的炼铁、烧结、炼焦、炼钢、轧钢等工种,根据其作业环境的温度、辐射热强度和劳动繁重程度的不同。建立甲、乙、丙不同标准的津贴。另外还有有毒有害津贴、矿山井下津贴、特殊技术岗位津贴、特重体力劳动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盐业津贴、邮电外勤津贴等,都属于岗位性津贴。
地区性津贴
地区性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林区津贴,是为了照顾林区森林工业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在林区安心工作,发展林业生产而建立的津贴,并根据林区的具体条件和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另外还有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等。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
保证生活性津贴
保证生活性津贴是指为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和补偿职工生活费用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肉价补贴、粮价补贴等等。这类补贴具体种类不多,主要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属于执行范围的,即可照章执行。有些企业根据需要,在内部也建立了少量这类补贴,如房租、水电补贴等。
-
教师岗位津贴是什么
322人看过
-
按天计算的岗位津贴是什么?
342人看过
-
岗位津贴降低是否合法?
59人看过
-
警察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的通知是什么
122人看过
-
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标准
331人看过
-
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的差异是什么
318人看过
执行范围是指能够成为执行对象的界域,用来区分哪些可以执行、哪些不能执行。执行的范围,应按法律文书所明确指出的,该执行什么,就执行什么,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 更多>
-
岗位津贴和防毒害津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81、“岗位津贴”中是否包含“防毒害津贴”,有异议的,哪一方提出的都需要提供相应依据。有一定难度。 2、工资标准按合同约定,实际发放数员工有知情权,可以索要工资条,否则就是违法。 3、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缴纳必须按实际工资缴,否则员工有权要求补足。 假如你或他们想要辞职的话,要以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和“没有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向当地劳动仲裁委退出诉请。你们可以:1、补足可能欠的工资;2、按实际工资补
-
岗位加班津贴是多少?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1根据相关规定,就岗位加班津贴标准如下:岗位补贴属于单位福利,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自行协商一致约定。 对于加班费,则区分加班的不同时间段,依照《劳动法》规定标准进行计算并发放。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
警察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的通知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71、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2、值勤是指人民警察外出执行执法、办案任务。
-
加班有岗位津贴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3加班没有岗位津贴,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是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
-
关于岗位津贴的标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8岗位津贴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工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