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管理体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35:11 62 人看过

环境监理管理体系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监理的委托与工作程序

1.工程环境监理的委托

业主一般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业主签订书面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工程环境监理费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工作量计算确定,并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2.监理工作程序

(1)编制工程建设期工程环境监理规划。

(2)按照工程环境监理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工程环境监理细则。

(3)依据工程环境监理细则实施建设期环境监理。

(4)参与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环境监理意见。

(5)工程环境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二、环境监理管理体系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工程环境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一般由工程环境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环境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工程环境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

对纳入工程监理的环境监理管理体系,应在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机构中设置一名环境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同时应任命一定数量的环境监理工程师,具体落实各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工程环境监理前,业主应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等有关情况,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施工期环境监理过程中,被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和落实有关环保对策措施的规定接受工程环境监理。

业主不得擅自更改工程环境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工程环境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业主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特别是出现与工程进度有直接关系的环境事件时,应由业主主持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工程监理与工程环境监理联合签发监理指令。对其他一般性环境问题,工程环境监理有权直接下达监理指令。

三、职责与权利

1.业主的职责和权利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

(2)负责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3)组织、支持并协助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组织落实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以及后续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4)负责或组织制定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划、计划、招投标合同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2.工程环境监理的职责、权利

(1)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

(2)受业主委托,监督、检查工程及影响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向业主报告环境监理工作情况。

(3)填写监理巡视记录,记录巡视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解决情况,必要时要以问题通知单的形式将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书面通知承包商,要求限期处理。对超出合同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业主决定。

(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各类环境报告。

(5)向业主提交月报告、半年进度评估报告,整理归档有关资料。

(6)参加由实施单位组织的初步验收和由业主或有关主管部门主持的竣工验收活动。

3.承包商的职责和权利

(1)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有关环保条款。

(2)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接受工程建设期环境监理。

(3)建立辖区内的环境管理体系,并明确_名合格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4)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按照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工程开工时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并提交环境监理审查。

(5)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主动为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主动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汇报本辖区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环境问题以及解决的情况。

(7)每月编制一份环境月报送达环境监理工程师。月报应对本标内的环境监测、环境问题通知的响应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8)对预期或已经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的施工活动,承包商有权提出该施工活动变更的申请,报环境监理单位审查,由业主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投标合同相关文章
  • 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涉海部门较多,海洋环境保护的任务很重。因此,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是一个由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具体包括:一、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他有关部门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予以指导,对各部门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和统一行动需要协调时予以协调,对其他有关部门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二、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海洋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海洋环境调查、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海上巡航监视及对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等。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具有管理
    2023-06-06
    431人看过
  • 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日前出台实施,分四级网格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的措施与力度,掀起新一轮的环保风暴。福建省按照省级负责指导、督查,市、县(区)具体组织划分并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四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一级网格按行政区划共划分为10个区域,分别为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龙岩市、南平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二级网格原则上按一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县(市、区、开发区等)为单元划分区域;三级网格原则上按二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镇(乡、街道等)为单元划分区域;四级网格依托各地关于社区网格、单元网格的划分原则方法所划分的区域。意见还明确,对大型企业、重点开发区、重污染企业集中
    2023-04-24
    165人看过
  • 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环境管理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创建阶段(1972年—1982年8月)、开拓阶段(1982.8月—1989年4月)和改革创新阶段(1989年5月—现在)。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和发展过程和环境管理的发展历程密不可分,因此,大体上也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初始阶段在建国以后到70年代初,我国仿效的是前苏联模式,即没有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管理工作就由有关的部委兼管,因而谈不上建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随着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国务院批转发布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该草案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设立精干的环境保护机构,给他们以监督、检查的职权。因而在1974年5月,国务院设立了一个由20多个有关部委领导组成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管和协调全国的环境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其下设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1
    2023-06-06
    149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怎么处理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2.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6.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负
    2023-02-21
    306人看过
  • 沈阳市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1991年9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第40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使环境监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环境监测的任务,是通过对沈阳市环境中各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综合分析和研究,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进行监视性监测;为沈阳市防治污染,保护与改善环境,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第三条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均为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独占,不得私自转让。未经正式公布的监测数据和资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引用和发表。向外界提供监测数据、资料、成果时,要履行审批手续。第四条我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第二章环境监测机构第五条环境保护系统的环境监测站分为两级: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区(县)环
    2023-04-24
    142人看过
  •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一)环境质量监测;(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四)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第三条环境监测工作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定职责。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第四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建直属环境监测机构,并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建立环境监测工
    2023-04-27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投标合同是指招标方和投标方关于招标项目中的工程概况、施工范围、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甲乙方的主要责任、付款条件等达成合意,签订的协议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自愿、平等、公平、诚... 更多>

    #投标合同
    相关咨询
    • 中国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框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2
      所谓中国环境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是指从整体上看,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已大体形成,已远不是单项制度的"构件"的简单堆砌,而是有一座由新老制度构成的结构初具规模的"大厦"。老三项制度 1、"三同时"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新五项制度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2、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 4、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5、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新老八项制度的配套
    • 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1
      在我国,生态环境部和地方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局等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中,生态环境部负责对全国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地级、县级生态环境厅(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除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外,其他有关部门,包括海事、渔政渔港监督、土地、矿产、林业、公安、工信等部门,以及军队部门,也要依法对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监督
    • 我国现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组织中的图形形形为什么是我国环境管理体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
      目前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图形为双环圆形图标,大环上环绕着英文的字母,是中国环境管理体系的英文翻译,代表着我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归于国际化的,并不仅仅局限于本国内部。在环境管理及产品生产上有着科学的管理体系和管理组织。同时也标明着我国在这方面是与国际同步的。而图形的下半环上是印着“中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组织国家认证”这几个字样。这是为了产品流转到市场上后便利国人经过汉字来了解到该产品的安全性。让消费者买得
    • 环境监管失职罪怎么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环境监管失职罪怎么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对于环境监管失职罪怎么处置相关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三)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四)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