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与租赁权的让与有哪些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09:10:25 336 人看过

第一、就法律性质而言,转租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租赁合同;租赁权让与为租赁债权的转让。

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本租合同解除,二房东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第二、就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关系看。转租时,转租人于转租后,仍享有租赁权,同时在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又产生一新的租赁关系,基于此租赁关系,转租人在租赁物上为次承租人再度设定新租赁权;租赁权的让与则不同,在承租人让与租赁权时,承租人于转让租赁权之后,退出租赁关系,第三人代其位,成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第三、就取得方法而言,转租中,次承租人租赁权的取得属设定的取得;租赁权的让与中,受让人租赁权的取得,属移转的取得。

第四、就法律关系的内容看,转租中,次承租人对于承租人租金的支付,一般分期进行;租赁权的让与,受让人对于作为转让人的承租人,则一般须一次性给付对价。

一、土地租赁合同可以转让吗

1、土地租赁合同可以转让。但是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或个人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租赁信托与委托租赁有哪些异同
    租赁信托与委托租赁根本的区别是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委托租赁中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租赁信托中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为信托关系。委托租赁是指**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并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和条件(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所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委托租赁与租赁信托的相同之处包括:其一,**租赁公司在委托租赁中和**投资公司在租赁信托中均处于受托人的地位。完全依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不承担风险;其二,建立委托租赁和租赁信托的基础都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其三,委托人的资金去向由委托人自主指定,用途相同,均属于投资行为,风险自负;其四,二者作为受托人所接受的资金均独立于其自有资金,都同样实施单独建账、分别管理的原则,都同属表外业务。**租赁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不能采用信托的方式,即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不属信托关系,不能签订信托合同。而
    2023-04-17
    220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与转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与转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第一种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情形应该是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必须进行登记。因为根据民法原理,物权的变动必须符合公示原则,也就是应该以可被外部所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权利具有公信力,具有对抗的效力。租赁权作为一种物权化了债权,必须经过登记公示才能具有公信力,才能对抗第三人。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经过登记后,承租权具有对抗效力,所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无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二种情形,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并且该条款已经由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了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时,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呢?本来,按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不能约束相对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涉他合同,如人身保险合同,就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义务。从本质上讲,租赁合
    2023-04-16
    133人看过
  •  合同租赁的参与者有哪些?
    根据租赁合同,租赁方是指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租赁合同包括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发生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条款等。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改写:根据租赁合同,租赁方是指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分别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发生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租 赁 合 同 当 事 人 是 谁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和第七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需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将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需要
    2023-10-05
    330人看过
  • 物权转让与租赁合同纠纷解决策略
    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物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或者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原租赁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用益物权转让与租赁区别性质不同: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因此从性质上说,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只不过租赁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
    2023-07-13
    363人看过
  • 合同转让后,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处理
    房屋转让后原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原则。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权物权化的具体表现。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续签合同。若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并且出租人没有意见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会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随时都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若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2023-04-07
    316人看过
  • 杠杆租赁与融资租赁有何不同
    杠杆租赁和融资租赁的条件和定义:1、杠杆租赁的条件为,符合真实租赁的要求、租赁物的残值符合相关要求等,定义为,政府向出租者提供减税、信贷,以便租赁公司进行设备出租;2、融资租赁的条件为,承租人有选择权、所有权不转移等,定义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合同。杠杆租赁的条件1.具备真实租赁的各项条件;2.出租人必须在租期开始和租赁有效期间持有至少20%的有风险的最低投资额;3.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残值必须相当于原设备有效寿命的20%,或至少尚能使用一年;4.承租人行使合同规定的购买选择权时,价格不得低于这项资产当时的公平市场价格。中国租赁市场还不很发达,实践中,租赁的形式多为典型的融资租赁和出售回祖,杠杆租赁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
    2023-08-15
    19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中的租赁权与转租权
    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
    2023-07-08
    202人看过
  • 转租人与房东达成租赁合同
    1、如果是从二房东手里接手转租房,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是要确保承租方(租客),转租方(二房东),租赁方(房屋产权人)三方到场的。2、房屋产权人知道此事,但本人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出席,需要携带委托书,委托书要有产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书格式没有确定要求(此份委托书最终承租方要保留)。3、产权人不愿意出席,希望转租方(二房东)和承租方(租客)自行解决。这样最好让房东出具一份相关的声明书,将情况进行一下说明,以免将来房东反咬你们私自转租。4、房东完全不知道转租这件事,是转租房私自的行为,并且不希望房东知道。建议放弃这套房源,风险性较大。房东不同意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在未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转租的合同是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转租后,房东不承认转租怎么办把房屋转租给熟人是很多租客解决租期未到,又不想再租下去的解决之道,不过这种解决方式却不都是正确的。因为转
    2023-07-09
    496人看过
  • 租赁主要的分类有哪些,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租赁的分类:1、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是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性业务,又称服务性租赁。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是:(1)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2)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经营租赁比较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2、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融资信用业务,它是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的租赁。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1)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者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2)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租赁期间双方无权取消合同。(3)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
    2023-04-30
    187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与诉讼有哪些不同?
    租赁合同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区别具体如下:1、管辖权的取得不同;2、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3、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4、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5、监督程序不同。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形式,但在发生合同纠纷之后,可以选择通过合同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什么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形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传统的租赁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2、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3、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不承担责任,租赁中标的物由出租人交给承租人后,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的;4、租金的计算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据设备价款、运费等计算出来的,租金的数额比一般财产
    2023-08-09
    64人看过
  • 房东有权终止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吗?
    租客噪音扰民,房东有权终止合同。房东可以先对租客进行警告,警告一次无效的情况下,房主可以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如果房客不配合可以报警处理,督促房客搬家。法律规定,房屋居住人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租客合同未到期搬走房东要退押金吗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
    2023-07-22
    497人看过
  • 商铺经营权的转让与商铺租赁的区别
    一、商铺经营权的转让与商铺租赁的区别?商铺出租只是单纯的房屋出租,房屋里面的东西是不包括在房屋租金里面的,而房屋转让则是要把房屋里面商品附带转让,当然需要承租方支付转让费的。举个例子说明:出租:一般是房东租房给租户,房东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但房东不一定经营铺面,房东只按时收租金就行了。转让:一般是某人XX找房东租房,用于经营自己的铺面,有一天XX不想再续租了,这时候房东再将铺面转让给租户,这个铺面口岸非常好,那么转给租户得收取费用(转让内容包含不限于装修、铺面内所有物品、铺面租金),某人XX是没有该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只有经营权。注意:租户在承接铺面时需要注意该店铺是否交纳租金、物管费用、口岸好坏、如果经营者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房屋是否作为抵押!二、商铺经营权是什么?商铺经营权(无产权)意为:1、商铺使用权是使用商铺进行经营的权利,不是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使用权是指对财产进行使用的
    2023-04-12
    107人看过
  • 转让与转租的界限在哪里?
    转让和转租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转让租赁权。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租赁关系存在于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转租转让一般是使用权,转让是所有权、使用权等附属权利。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转让租赁权,转让无权转让,只授权他人使用,转让实际上是转让租赁权,不再享有租赁权。但这两项必须得到房东的同意。转租转让需要房东的同意。转让方和受让方区别转让方和受让方区别具体如下:1、转让,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2、受让与转让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是某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者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主要包括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受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受让权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欲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中
    2023-07-09
    256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与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具备下列要件租赁留置权成立: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一、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二、法定的留置权为什么不适用善意取得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物当然应当是债务人所有或者合法占有的财产。那么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或者非法占有的财产能否作留置权的标的物,例如债务人将偷来的相机修理,债权人在不知情
    2023-03-07
    28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与租赁租赁合同如何转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租赁合同进行转让需经出租人同意、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的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与抵押权与抵押物的不同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6
      抵押权首先是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的物权,以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不是利用标的物本身的权利,而是专以取得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所以,标的物本身虽然已经毁损、灭失,而代替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仍存在的话,该权利即移转到该代替物上。而租赁权,是以支配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本身的瑕疵直接影响权利的行使,租赁权本身是通过债权合同取得,其性质应是债权,但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赋予租赁权以物
    • 租赁合同期限与转租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1
      十、明确约定承租优先权: (一)合同期满后承租优先权期限; (二)承租人的租金价格与第三人出价租金差额在10%均属同等条件。
    • 租赁与终止的不同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解除和终止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
    • 什么是转租?转租与租赁转让有何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