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抗辩权有哪些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抗辩权具体规定如下:
1.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
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主合同履行期届至时,主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代为履行,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无效的抗辩;
(2)债权未发生的抗辩;
主合同虽然签订,但由于特殊原因而没有实际履行,债权并未实际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人自然可以拒绝债权人无中生有的履行保证责任的请求。
(3)债权抵销的抗辩;
抵销是使债消灭的一种方式,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任何一方均可以将其享有对方的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从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度内相互消灭。
(4)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
主合同债务已逾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丧失了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胜诉权,无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
(5)同时履行抗辩权;
(6)先履行抗辩权;
(7)不安抗辩权;
(8)撤销抗辩权。
2.基于保证合同享有的抗辩权。
(1)保证合同无效的抗辩,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除主合同无效外,还会因保证合同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效。
(2)超保证期间的抗辩。
3.专属抗辩权。
(1)未经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意转让主债务的抗辩。
(2)未经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抗辩。
(3)主债务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抗辩。
(4)最高额保证人已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的抗辩。
二、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有抗辩权吗
主张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债务保证中,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保证人是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
三、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
1.产生的方式不一样。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天然的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的效果是义务人抗辩权。
2.适用场合不一样。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诉讼时效,在我国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
3.先诉抗辩权是一时性的,先履行者只要履行了其义务,那后履行者则不能再依此进行抗辩。而诉讼时效是永久性的,一旦诉讼时效经过,那就丧失了胜诉权。
4.适用时间不一样。先诉抗辩权中是合同履行中,而诉讼时效抗辩则要在时效经过后才能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分类
159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及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95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有还是没有先诉抗辩权呢
200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433人看过
-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
56人看过
-
债务连带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有哪些
321人看过
-
民法保证法连带责任是否有先诉抗辩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1保证人之间没有先抗辩权的。保证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责任,不存在先后顺序的问题。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债权人选择了其中一个具有现实履行能力的保证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在该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便产生了两个追偿权。第一个追偿权是向具有本位责任的债务人行使,第二个追偿权,是履行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于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部分,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行使
-
保证人在连带责任中,对债权先履行抗辩权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20连带责任保证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在保证责任中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能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由此可以看出,连带保证人是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的。
-
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责任对方能抗辩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31、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之间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的所有保证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明确与债权人约定了为一般保证,则连带共同保证的所有保证人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
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31、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 2、保证人可主张债务人享有的类似抗辩的权利 3、保证人享有一般债务人应有的抗辩权。 4、保证人专属的抗辩权: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
什么是一般保证、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认定方式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方式是保证人仅对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的部分负补充责任,即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没有按约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即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