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股权能否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46:52 377 人看过

一、民法典股权能否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股权质押为债务担保的,属于担保物权一种,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实现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担保物权的特点

担保物权有其自身的特性,就其与担保的其他方式如保证进行比较有以下三点:

1、担保物权具有排他性,保证债权具有相容性。

同一物上存在两个抵押权,其效力的优劣以其成立的先后而定,成立在先的先受偿;但若同一物上存在多个保证债权,这些债权都是平等的,并不以成立的先后决定其优劣,而是平等受偿。

2、担保物权具有优先于保证债权的效力,即优先权。

担保物权与保证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担保物权具有优先于保证债权行使的效力,即担保物权优先受偿。

3、担保物权具有追及力,而保证债权则无担保物权对担保物的追及力。

即不管担保物发生何种变动,被何人占有,权利人都能对其行使权利,请求返还以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保证债权只能对特定的人即保证人行使,不具有对物的追及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法院怎么审查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一、法院怎么审查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当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被申请人提出实体抗辩时,各个法院有较大争议,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应当依职权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只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即应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被申请人的异议不影响法院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关于担保物权并不存在等主张,可以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后通过执行异议的程序解决。该意见的主要理由是,《民法典》新增加的申请变卖、拍卖担保物以实现担保物权的规定,其意义就是便于权利人尽快实现权利,遏制债务人恶意拖欠履行义务的非诚信行为,如果在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担保人、债务人仍可以通过异议的提出而阻却申请程序,那么《民法典》的新规定很可能成为空文,其维护债权人利益、促进债权尽快实现的先进的立法理念也会落空。另一种意见认为,被申请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于限定时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5-06
    429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物权是否优于所有权
    一、民法典担保物权是否优于所有权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所有权,担保物权是在所有权基础上设立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所有权可能会转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
    2023-04-19
    441人看过
  • 民法典一般破产债权能否向担保人申请
    一、民法典一般破产债权能否向担保人申请破产债权应当破产企业申请,如果担保人是破产企业,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二、破产债权种类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
    2023-04-12
    309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主体有哪些?民诉法第196条
    1.担保物权人2.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61条:担保物权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其他有权要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民诉法第196条: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实现特殊质权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62条:票据、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有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65条:担保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同一财产上有多个担保物权,登记有先有后怎么办?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66条: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
    2023-02-17
    263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的别申请人如何写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xxxx。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xxxxx。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市**区**路**号**幢***室,面积***平米,房产证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按**%年计算,暂从****年**月**日暂计算至***年**月**日直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事实与理由:****年**月**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作为借款人以涉案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即贷款人,抵押借款合计**万元,利息为年**%,期限到****年**月**日。逾期不依约归还,按贷款本金的**%支付收取违约金。抵押担保的范
    2023-04-30
    6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审查后怎样处理
    一、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如何认定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
    2023-06-19
    247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还需要申请执行吗
    担保物权直接执行的请求事项,是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的范畴,具有物权性。权利人可直接对物的价值加以支配,并排除他人的干涉。以抵押权为例,可以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当抵押物不在抵押权人控制之中时,抵押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有在抵押合同成为双方争议的对象时才有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不属于以抵押物折价的情形,抵押权就没有必要与抵押人进行协商;只要不对抵押合同发生争议,也无必要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一、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时,应当先就顺序在先的债权行使担保物权,只有顺序在先的债权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才能清偿顺序在后的债权。首先,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其次,如果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并进行了法定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但未进行法定登记,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果抵押权
    2023-02-28
    282人看过
  • 能否同时提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
    特殊程序标的与普通诉讼程序不重合的,可以同时存在。特殊程序标的与普通诉讼程序重合的,如果申请人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又就相关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需二选一;申请人不撤回起诉的或申请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则应裁定不予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被申请人就相关权益争议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司法解释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抵押物所得价款清偿顺序: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等优先受偿。
    2023-08-18
    383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能否提起管辖异议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非讼案件,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立案庭在立案审查阶段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向申请人释明,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立案后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裁定驳回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申请。三、特别程序的特点(一)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是要依法解决民事权益冲突,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二)没有原告和被告特别程序的开始,是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们没有对方当事人。依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必须是由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原告提起,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三)实行一审终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书
    2023-02-20
    42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审查哪些内容?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审查。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查。人民法院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人民法院审查后,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二)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三)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担保物权的有效程序1、要明确申请人和管辖法院。申请人是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
    2023-08-14
    208人看过
  • 民法典是否形成担保物权关系
    一、民法典是否形成担保物权关系担保人不债务担保,与担保物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物权设立的,担保人和债权人就形成担保物权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物权竞合有什么特征1、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主债权及时得到清偿而设定的,故具有从属性主债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1、担保物权的成立
    2023-04-18
    67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物权是否交诉讼费
    一、民法典担保物权是否交诉讼费实现担保物权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需要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但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实现担保物权
    2023-06-19
    369人看过
  • 《民法典》未到期债权能否申请保全
    一、《民法典》未到期债权能否申请保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翻译一下就是债务人欠钱不还,但是却不行使自己对别人的权利,那就让别人替他行使。另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翻译一下就是债务人有自由处置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导致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受到影响,债务人的自由就是受限制的,不能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两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自由不是绝对的,如果影响了其他人的权益,自
    2023-04-12
    32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申请实现抵押权房屋能过户吗
    一、民法典规定申请实现抵押权房屋能过户吗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申请实现抵押权房屋是否可以过户,但是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这就是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的前提条件是要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反过来讲,如果一处设定了抵押的房产,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在法律上应归无效。同时购买了这种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对购买人来说也存在法律风险,一旦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购买人的风险就显现出来。二、房产抵押需要办理多久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十个工作日左右。房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事实清楚的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
    2023-05-06
    30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0
      担保物权人应当向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
    • 民法典债权真实担保能否欺骗债权人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0
      1、民法典债权必须真实担保不能虚假。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
    • 法院怎么审查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1、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
    • 只有担保物权人才能向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2
      不是。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主体除担保物权人之外,还包括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担保物权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人;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或者所有权人等。申请人应当向担保财产所在地基层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提出。质权、留置权、抵押权均属于担保物权。实现票据、仓单、等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
    •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费一般都多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3
      实现物权担保诉讼不需要缴纳申请费用,如涉及到执行,缴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第七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请费用。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按照执行金额收取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