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公示
公示是一种民事诉讼程序,是失票人在票据丧失后维护和恢复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票据灭失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0条,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告程序终结。
在公告期间,票据权利转让无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告期间,买卖票据和转让权利的行为无效,因此,即使当事人购买,他们也不能接受。三、公示程序。申请公示的程序只能从申请人的申请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是原法定持票人,其他人不得办理公示手续。至于申请人对该文书拥有合法权利的原因,没有询问
②申请的汇票必须背书转让③只有在票据因盗窃、遗失、遗失等原因不归原合法持票人所有时,才能适用公示。至于被盗、丢失或丢失的票据是否有权利,这不是一个法律条件。如果无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毁坏,可能会被他人设定对该票据的权利,从而损害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您也可以申请公告
④相关人员必须是未知的。如果对方明确,则均属于票据诉讼。例如,付款人拒绝付款是因为账单被涂改或伪造
⑤申请人必须是汇票的最后一位持有人,即汇票遗失前的持票人。如果转让是通过背书进行的,背书人不得申请转让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⑦必须提交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汇票的票面价值、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以及申请的理由和事实。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停止支付的通知为保证宣告票据日后无效的判决能够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申请时,应当书面通知票据支付人停止支付票据,直至公示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暂停付款通知后,应当停止付款。公告
由于票据被盗、遗失,人民法院没有人知道被盗、遗失、遗失的票据是否原属于申请人,或者是否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该票据有利害关系。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发布公告,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告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的内容包括申请人、所申请的票据、申报期限、申报法院以及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的权利丧失情况。公告除应当张贴在人民法院公告栏和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当在广泛发行的报纸上,或者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使大多数人有机会了解公告的内容,以便向人民法院宣布他们的权利。声明权
对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声明权利。只能书面或者口头向发布公告的人民法院报告。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的,无论是否有理由或者理由是什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公示程序,因为此时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人或声明人可以按照普通或简易程序提起汇票诉讼。在申报期间没有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文书无效。判决中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
由于宣布票据无效的判决是推定判决,因此很难保证其正确性。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报告的,他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票据诉讼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前往卢巴。com进行法律咨询
-
公司不允许兼职是否合法
189人看过
-
已购公房是否允许交换
301人看过
-
已购公房是否允许交换
270人看过
-
公司法是否允许“夫妻公司”
67人看过
-
敦促函有法律效果吗
185人看过
-
公房法律允许买卖吗
373人看过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更多>
-
投资性公司允不允许外资并购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5投资性公司允许外资并购。外资并购也称并购投资,范围包括外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直接通过购买股权或购买资产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 外资并购是与新建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方式,本质上是企业间的产权交易和控制权的转移。
-
2022年投资性公司允不允许外资并购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2投资性公司允许外资并购。外资并购也称并购投资,范围包括外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直接通过购买股权或购买资产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 外资并购是与新建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方式,本质上是企业间的产权交易和控制权的转移。
-
法律是否允许回购发起人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4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r(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r(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r(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r(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分公司是否允许被收购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
分公司是否允许被收购?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8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