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处理税务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14:16 368 人看过

子公司和分公司处理税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法律地位的区别;关联关系上的区别和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等。

在主体法律地位上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在主体法律地位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

1、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在关联关系上的区别

1、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一般表现的是股份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也许是全资控制,也许是最大股东的控制。子公司在经济和决策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

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分公司: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

分公司一般都不是完全独立核算单位,盈亏只是一种业绩考核。

子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可能拥有子公司。

在税务处理上的区别

(一)子公司的处理

子公司是作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是完全独立的纳税人,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

(二)分公司的处理

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的一种,适用总分机构的相关政策。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1、企业所得税方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税总2012年57号公告)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2)对于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税总2012年57号公告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县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浙江省内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预缴、汇算清缴管理参照税总2012年57号公告执行。

因此,对于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符合规定条件的汇总纳税的分公司,实行就地预缴、汇总清算;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又无法证明分支机构的,按照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不汇总纳税的,按照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列名企业的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但其税款由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的列名企业。

2、增值税方面

(1)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的组成部分,为便于与文件对接,以下统称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就地申报纳税。

但是,该条同时规定,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对上述规定进一步明确: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应将审批同意的结果,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在实际工作中,增值税由总机构统一汇总核算、统一申报缴纳的主要是连锁经营企业。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2005]76号)第三条规定,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连锁经营企业总店应按统一核算的当月应缴增值税总额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即总店应纳增值税=所有总、门店销项税额-所有总、门店进项税额;门店应纳增值税为零。因此,增值税汇总缴纳需要总机构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的不能汇总缴纳。

(2)统一核算的总分机构之间的货物移送作视同销售的特殊规定

先将相关规定归集:

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3)项: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实施细则》第4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3)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规定,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销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一开始看实行统一核算纳税人的机构之间货物移送视同销售处理上述三个文件很难理解,感觉好饶口舌,慢慢思考后悟出了道道:

实行统一核算纳税人的总分机构之间,总机构将货物移送到分支机构,如果分支机构将移送到的货物对外销售时使用分支机构当地的发票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者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的,这部分货物销售的增值税需要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总机构在货物移送时就需要视同销售,开具专用发票给分支机构抵扣。但如果总机构统一收款、统一开票,这部分货物销售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3)营改增(即应税服务)纳税人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74号)规定,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按该办法汇总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仅对应税服务项目进行汇总,总、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总机构将总分机构应税服务业务的应交增值税进行汇总,抵减各分支机构对应应税服务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各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

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总之,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人,完整的纳税主体。分公司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般情况下,在增值税上按照属地原则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独立申报纳税,但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汇总缴纳,其中营改增应税服务部分需要按预征率预缴;在所得税上,独立核算的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独立申报纳税,统一核算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子公司相关文章
  •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分与说明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也可以设立子公司。二者的区别在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受母公司直接控制;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财产,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不受母公司直接控制;二者在设立方式上也不同;子公司的设立要根据《公司法》中设立公司的规定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1、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2、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
    2023-07-08
    491人看过
  • 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纳税方面有差别吗
    一、分公司是什么,子公司又是什么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纳税方面有差别吗(一)子公司的处理子公司是作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是完全独立的纳税人,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二)分公司的处理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的一种,适用总分机构的相关政策。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主管
    2023-03-16
    348人看过
  • 和分公司签合同和总公司区别
    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跟公司它是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来签订的合同的,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
    2023-06-25
    432人看过
  • 怎么区别子公司与分公司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如下:一、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二、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三、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四、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
    2023-02-11
    303人看过
  • 什么是分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直接从事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尽管分支机构有公司字样,但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拥有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以下区别:(1)划分基于不同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和从属关系,分公司与总公司相比。(2)不同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3)责任不同的子公司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4)不同表现形式的子公司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有总公司名称,没有自己的章程。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
    2023-08-18
    182人看过
  • 分子公司的最新区别
    这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有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是有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的内容不同,具体体现在出资上。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营业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的特点: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子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分子公司和子分公司的区别:(一)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
    2023-07-05
    374人看过
  • 清算母公司子公司能否存续,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一、清算母公司子公司能否存续母公司清算时,不影响子公司的存续,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
    2023-06-17
    292人看过
  • 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总公司组织结构中有何区别?
    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分公司则没有独立法人的资格。2、受控方式不同。母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但是分公司的财产、业务、人事直接受总公司控制,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5、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6、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
    2023-07-06
    258人看过
  • 子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它们有什么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所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意志关系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
    2023-03-29
    142人看过
  •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
    2023-08-17
    395人看过
  •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分析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自动汇总到公司总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因此需要谨慎选择。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分析《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
    2023-05-04
    473人看过
  •  公司的分公司是否有税务识别号?
    该段落讲述了公司税务登记的相关规定。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并拥有税务登记号,而非独立核算的公司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同时,该段落也提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限制以及公司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规定。需要具体情况而定。只要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因此必须拥有税务登记号。非独立核算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只是一家公司的两个品牌,一群人,可能不会做税务登记,也没有税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023-09-03
    237人看过
  • 公司开的发票和税票区别
    发票与税票的区别:1.两者还是有定义上的区别的。发票:是指顾客(买家)在消费时(支出时)取得的证明,即证明顾客(买家)的消费金额、数量等。税票:是指公民或法人取得收入时(取得收入之后),给付款者(买家)出具的收款证明,即证明公民或法人所交的税款和款项等。2.从本质上来讲,发票是(支出时)的索取票据,税票是(收入时)的出具票据。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可进行抵扣税款,后者不可。换句话说,普通票可以报销,不可抵扣。专用票不只可以报销,更可以抵扣。4.发票和税票的样式不一样,做的账务处理不一样,税率不一样,用途不一样。5.如果客户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只能开普通票;如果客户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普通票,也可以开增值税票。一、增值税普票和发票的区别1.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
    2023-04-06
    100人看过
  • 如何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如何设立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相当于设立新公司的过程。具体如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材料报送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股东应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初始出资为非货币性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金融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股权出资的,应当提交股权出资承诺书。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2023-05-07
    31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子公司
    词条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董事会等,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更多>

    #子公司
    相关咨询
    • 各分公司的税务处与税务局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1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分支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分支机构应当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与此同时,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与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2]40号)的规定,根据上一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员工工
    • 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和子公司有哪些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2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
    • 建筑工程分包公司和劳务分包公司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
      建筑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的区别是:建筑劳务公司是属于专业分包公司,而建筑公司(这是指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属总承包公司。也就说,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是由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承接该项目,然后,劳务公司再从建筑公司承接该项目的劳务部分的工作。当然该项承接需要甲方(建设单位)同意。劳务公司的发展前景: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规范化程度将不断提高。随着劳务派遣政策日益完善和环境不断改善,企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量将呈大幅上升
    • 总公司怎么给分公司税务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0
      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 公司有分公司和总部的区别分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4
      二者的区别有如下: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而总公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