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急剧上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23:32 351 人看过

今年楼市火热,相应的房产纠纷也大幅度增加了。昨天,记者从柯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1—9月份,市区共受理各类房屋纠纷案件1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9件,增长幅度达到72.2%,其中房屋买卖纠纷以及房屋租赁纠纷分别为79件和43件,分别占总量的57.7%和31.4%。

针对房产纠纷日益增多的趋势,柯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向东通过几个案例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要签好合同,发生纠纷后要依法维权。

房屋图纸与结构不一引出一场官司

2007年,市民程某花了27.25万元购置了南区一套商品房,并与房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支付了8.25万元的首付后,程某认为,该套房屋实际施工结构与自己当初购买时拿到的图纸存在差异,怀疑房开公司擅自修改了图纸,因此没有按时去银行办理房贷业务,也没有交纳剩下的余款。双方为此争论不休,最终房开公司起诉程某。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程某提供的设计图复印件与房开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明显不一致,而房开公司的设计图与房屋现行结构相一致,程某提供的设计图纸真实性不能确定,最终,法院判房开公司胜诉。

虽说这起案子以程某的败诉而告终,但这起案子有较为现实的警示意义:如今购房者在选房过程中侧重关注房子的质量、地段、价格、环境等外在因素,对规划设计图纸等细节问题却并不上心,其实规划设计图决定着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等诸多方面,其尺寸、位置、形状、相互关系等基本参数体现了住宅的基本功能和经济性能,可以说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市民在置业过程中要多留个心眼,最好能翻阅房屋平面设计图,并及时与实际结构进行比对,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如果是期房,应将结构图附在合同中,以免到时有理说不清。

储藏室变车库双方对簿公堂

2006年,因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需要,柯城区农民王某与征地部门签订了房屋拆除协议书,约定拆除规定范围内的一套旧房,而王某可以得到伊甸苑和龙城花苑的两套安置房。同年底,在拿到伊甸苑安置房的钥匙后,王某支付了两套安置房一半的总房款。到了2007年8月,王某还没有领到龙城花苑安置房的钥匙,遂前往询问,被告之该套房屋相配套的不是原先所说的架空层,而是车库,并且所付房款要增加,王某不服,拒付余款,双方随后对薄公堂。

负责一审的柯城法院以及参与二审的中院均认为,王某与征地部门签订的房屋拆除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现,内容不违反法律,合法有效,当事人双方均应遵照履行,征地部门未能按约定交付架空层,已构成违约,但因目前该小区没有相应的架空层或车库可以提供给王某,构成征地部门在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交付相应配套的合同义务,最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征地部门应将该套商品房及时交付给王某。

法律人士表示,这几年,关于购房者在权益上受到损害的事时有发生,不论是开发商或相关部门是出于什么目的欺骗或失信于购房者,对于业主们而言,遇到问题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属于自己的那份尊严和权益。

租赁合同有争议法院给予调解

2003年,市区某行政单位将三衢路上的一幢综合楼出租给市民毛某,双方签订了租赁期为8年的协议,规定租金于每年的3月30日之前支付。期间,毛某在累计交纳102万元的租金后,以综合楼存在漏水漏电等质量问题从而影响自己的正常经营,以及租金过高为由,不愿再支付租金,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屡次被拒。2009年,毛某一纸诉状,将行政单位告上法庭。

柯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协商一致,没有法定事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案中,毛某虽辩护称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出租房质量有问题,但因为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也无法证明其生意经营不当是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因此对于毛某的要求,柯城法院不予采纳。后经过市中院调解,双方最终于4月30日解除了租赁关系。

据悉,近年来出租房的纠纷有增加的趋势,这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商铺出租引发的系列问题,比如说多次转租后出现的问题,因欠交租金而产生的矛盾可以说,由租赁关系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已成为今年房产案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纠纷”?
    2011年1月,李某在济南某区以4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半年后,李某向刘某借款45万元,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留存于刘某处),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刘某交付借款后搬进该房居住。2013年5月,因房价上涨,李某将该房屋以5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此后,李某联系刘某,承诺将45万元返还给刘某,要求刘某退房。刘某认为自己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交清房款已入房居住,享有该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拒不退房。李某遂咨询律师。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鹏本案中涉及合同的有效性及违约问题,在很多表面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实为民间借贷纠纷中较为常见。不少出借人认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有付款记录,而且实际占有了房屋就认为资金得到了保障,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未经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房屋买卖,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李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023-04-23
    36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对买房有影响吗?
    在房屋买卖中,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出卖人不交付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义务;或者出卖人已经交付房屋但买受人不支付价款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同时,继续履行不影响违约方,但仍需赔偿损失或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提交如下证据: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9、其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2
    160人看过
  • 民事起诉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被告:×××,女,1973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身份证号码:×××××××××××。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市××中心13楼D座。联系方式:×××××××。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40000元,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09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
    2023-04-30
    320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
    2023-07-03
    350人看过
  • 房价看涨买卖纠纷案飙升
    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3日电据《每日商报》报道,房屋买卖纠纷案的数量,也是房地产业的一个风向标。余杭法院今年1-4月新立房屋买卖纠纷案件21件,而2007年全年新立仅15件,2006年全年新立12件。纠纷案激增的背后,是房价的迅猛上涨。余杭法院的法官雷子君对这些案件的特点作了系统的盘点:从纠纷的原因来看,因房价上涨卖房者违约不交房不过户的现象居多。个别卖房者在收取首付款后,甚至既不还款也不交房。买房者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及要求违约金赔偿。从纠纷的争议焦点来看,多数卖房者以无房产证或者配偶未书面同意为由进行抗辩。期房交易虽属于禁止性交易事项,但事实上二手房交易市场上还是大量地存在着期房交易,风险也因此而引发。从纠纷产生的结果来看,部分买房者即便获得了违约金赔偿却未能弥补因房价上涨而导致的损失。而卖房人冒着败诉风险仍然反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数额远低于其转卖房屋所获得
    2023-06-10
    441人看过
  • 炒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炒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吗不成立,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2、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
    2023-04-18
    422人看过
  • 处理买卖房屋合同纠纷的建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证据材料、书面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关于起诉状应当载明的内容,建议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订立买卖房屋合同怎样解除合同纠纷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
    2023-07-02
    481人看过
  • 买卖房屋合同纠纷可以报警吗
    因买卖房屋而产生了纠纷是否可以报警处理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在纠纷过程中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或者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只是简单的合同纠纷,应当通过其他司法途径解决,如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收集好证据材料后,带上书面的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可以有效地解决该类合同纠纷。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一、合同纠纷案件的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走司法途径,通过诉讼来解决。递交起诉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立案
    2023-03-04
    242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一、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1、商品房预售纠纷。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时筹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去,加速了商品房的流转,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因此,近年来商品房的买卖大多采用预售的方式。但是,当购买者依售房宣传广告、规划设计订立预售合同后,在房屋正式交付使用时,却发现标的与原来的广告宣传不同;或是开发商在预售之后,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是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而发生纠纷。2、单位集资房和已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纠纷。根据国务院的房改政策,单位建设的含有职工福利性质的住房基本上已出售归职工所有,不过对这些房屋的上市交易还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不允许随意转让。而有些职工在条件好想购买新商品房时,会将房改房出售,但县一级的房改房出售又未制定相关政策,或是有些职工为了逃避交纳税金和出售收益,许多房屋都是私下出售,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结果是由于违反了限制性规定,造成了大
    2023-05-02
    389人看过
  •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期间能否转让房屋?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期间,一方当事人有申请保全的,当事人不可以卖房,未申请保全的,可以卖房。双方当事人因房产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房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房产进行查封,当事人不可以进行卖房,但是,当事人有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保全措施解除的,当事人才能将房产卖出去。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多目前房贷纠纷成递增趋势。海淀区法院审结的房贷纠纷案件分为三类,即担保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其中担保合同纠纷占了大多数。法官发现,目前房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几方面的法律风险,值得关注。开发商对购房人违约增加贷款银行信贷风险典型案例谭先生按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的报价,购买了位于中关村(000931,股吧)科贸中心的写字间。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谭先生向银行办理了94万元的购房抵押贷款。但房产过户后,谭先生却未能向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于是贷款银行依约行使抵押权,
    2023-07-02
    447人看过
  • 上海三毛与大港织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近日收到上海市二中院关于受理大港织造诉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法律文书。大港织造请求继续履行房屋转让合同,公司认为该合同至今没有满足生效条件。上海三毛(600689)、三毛B股(900922)7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3日收到上海市二中院关于受理宁波大港织造有限公司诉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法律文书。宁波大港织造有限公司表示,大港织造于2005年与被告签定《房屋转让合同》,由被告向大港织造转让位于上海市杨树浦路1056号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32,000万元。合同生效后,被告采取拖延回避态度,始终不与原告进行实质性的接触,也未向原告作出任何解释,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007年1月5日,被告发出公告,其与2006年12月29日与上海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将原告《房屋转让合同》所涉杨树浦路10
    2023-04-23
    398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中房屋能买卖吗
    一、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中房屋能买卖吗在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中,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在房屋买卖纠纷中,房屋属于可被财产保全的范围,法院会限制当事人对其进行处置,所以在房屋买卖诉讼中房屋不能被买卖。二、房屋产权证需要哪些费用房屋产权登记费:0.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登记费:0.13至0.3元/平方米(占地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住宅80元/件,商铺550元/件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5元/件国
    2023-06-04
    383人看过
  • 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一、双方违约的,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双方违约的情形,这涉及过错相抵规则的运用问题。过错相抵规则,又称有过失规则或混合过错规则,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失时,可以减轻或免除对方赔偿责任的规则。适用过错相抵规则应具备如下条件:1、受害人必须有过错如果受害人的行为虽然也是发生损害的共同原因,但只要他没有过错,仍不能适用过错相抵规则,违约方不能以受害人的行为作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2、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促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即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损失发生或扩大的共同原因之一。适用过错相抵规则的效果,是减轻或免除责任,减轻或免除所依据的标准,首先应比较违约方和受害人各自过错的程
    2023-03-14
    42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一)房屋升值部分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获得,由于违约行为发生而未实际发生的利益,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二)违约和欺诈惩罚性赔偿购房者可以要回款项的最高额为已付购房款加上相当于已付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再加上已付购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损失,即双倍的已付购房款、利息和损害赔偿金。一、一房多卖怎么进行赔偿一房多卖怎么赔偿?若合同有约定则按约定;无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房产是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
    2023-03-15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9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 (一)逾期交付房屋纠纷。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不构成不可抗力,卖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权属证书缺失引发的纠纷。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如开发商土地使用手续不合
    • 房屋买卖纠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8
      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起诉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
    • 房屋买卖合同法院是否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1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共有人中部分人员起诉,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 因为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必须受理。但是,立案并不表示原告一定能胜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
    • 房屋买卖纠纷房东不履行买卖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8
      一、要求继续履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
    • 澳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买卖房屋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以上处理方式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最好协商,这样对双方都有利,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具体处理方案,要看纠纷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