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能干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2 22:52:08 79 人看过

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以下限制条件:

1、除非得到执行机关的明确许可,否则不能擅自离家外出;

如若没有固定居所,那么也将无法踏出指定的居所范围;

2、未经相关部门的正规批准,不得私自与他人进行接触和交流;

3、在接到公安部门发布的传唤通知时,务必第一时间抵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在法律程序中,严禁以任何可能影响公正的方式对提供证据的证人施加压力或误导其证言;

5、尽最大努力保持客观及诚实,避免为了规避责任而故意销毁、篡改或者串通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虚假陈述。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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