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又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所侵犯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是指侵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专有权,使权利人丧失在竞争中的优势,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害。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同时,国家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必然要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的管理。而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这是本罪的间接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具备两个要素:一是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列举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盗窃、利诱、胁迫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款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4)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二是行为人实施的上述行为必须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但并未因此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不能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行为处理。但是,“重大损失”的标准是什么?刑法及相关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重大损失可以是由行为人泄露、公开商业秘密造成的,也可以是行为人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造成的。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既包括有形损失,也包括无形损失。商业秘密的研制和开发需要成本,商业秘密的使用可以产生现实的经济价值,保持商业秘密可以使权利人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而商业秘密的被侵犯将会使权利人的经济利益严重受损或者开发成本付诸东流。因此,在计算侵犯商业秘密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时,既要考虑权利人研制该项商业秘密的成本和因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也要考虑权利人使用该项商业秘密而获得的现实和预期的经济利益,还要考虑侵权人非法使用该项商业秘密所获得的利益等等。根据刑法规定,无论是行为人直接实施,还是教唆、指使、帮助他人实施前述任何一种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都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自然人是指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包括商业秘密所有者单位内部职员和外部人员,以及因工作关系掌握商业秘密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主体有:(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竞争对手;(2)负有保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行为人明知或者应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会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因过失获取、披露、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商业机密罪立案标准及案例分析
366人看过
-
如何判断商业机密侵权罪成立?
44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法律量刑标准分析
194人看过
-
是劳动纠纷还是商业秘密侵权怎么分析
421人看过
-
损失数额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如何衡量
9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观方面辨析
131人看过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你这种情况属于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如下: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
-
商业贿赂罪数额数额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9你是指刑法163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索取或者收受贿赂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所以在具体案件中,还要看你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
-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分析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30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
-
商业机密的侵权行为包括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5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二、揭露不正当取得的商业秘密使用情况;三、来源正当但使用不当,披露情况;四、恶意第三人的取得、使用、披露情况。
-
侵犯商业秘密表现形式有哪些?商业秘密侵权赔偿额怎么确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4企业发展和成长往往跟企业特色有关,企业特色跟商业秘密也有着密切的联系,2019年侵犯商业秘密表现形式有哪些?商业秘密侵权赔偿额怎么确定?一起来看看吧。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肖文律师解析。侵犯商业秘密表现形式有哪些?所谓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的方法来获取、泄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以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