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土地使用权赔偿可以申请赔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4:43:09 484 人看过

侵犯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赔偿。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任何人都不可进行侵犯,如果出现此行为,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是可以采取法律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土地流转费和土地承包费的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二、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否能过户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能过户。土地证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必须先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个顺序不会改变,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房屋部门既管房屋,又管土地,产权证上会有房屋信息和土地信息。土地证是土地所有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一套房子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只有两证齐全,买家才能获得完整的权利。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

1、土地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划拨;

3、土地使用权出让

4、土地使用权转让

5、土地使用权出租;

6、土地使用权抵押;

7、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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