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在工资结构中应占主导地位,是工资结构的核心部分,是按劳取酬的首要体现,其内容和标准应由中央政府进行统一的规定。因为不论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务员工作所付出劳动是基本相同的,因而理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2、津贴是工资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资的重要补充。津贴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弥补各个地区物价水平不同造成的基本生活成本差异;
(2)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津贴可以满足公务员保持与当地企业相当层次人员的相近生活素质而产生的诉求;
(3)对于在特殊环境和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所付出的额外劳动的补偿。在条件成熟时,部分补助性质的补贴应逐步纳入工资范畴。
3、福利是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必要补充,它解决的是公务员的生活负担、共同物质文化需要和社会保障等问题。通过运用科学的方法确定公务员工资、津贴、福利具体内容和标准,将可以比较完整地涵盖公务员工资组成部分的各种要素,并且使公务员工资收入的差距具有合理的依据。
一、公务员工资组成部分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因此,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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