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滥用职权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36:30 58 人看过

我国《公司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所示: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法人代表在公司内部管理时滥用职权怎么办
    滥用职权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予以调查,或者损害到自己利益的,请求公司提出诉讼,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诉讼。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法人代表分类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三大类: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法定代理人
    2023-04-22
    377人看过
  •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存在什么问题
    新《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三个法定人选之一,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内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公司股票、债券及职权范围内的文件,甚至对外代表公司。从上述规定看董事长的职权是十分有限的,而且对其所享有职权的行使也缺少进一步的程序性规则与保障。然而在现实状态中,董事长的职权又是极其膨胀的,以致在众多公司中出现了“一人堂”、“一言堂”的运行机制,也有一些公司则正相反,出现了挂虚名的现象。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第一,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严重,大股东利用其股权强势独霸董事会,董事长即代表董事会,董事会听命于大股东。第二,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形成决策、执行不分,把董事会与经理部门的职责混为一谈,即决策又执行,其结果是决策不民主、不科学,执行无制衡、无监督。第三,董事长身兼多职,无暇或无意过问董事会职权的依法行使
    2023-03-27
    71人看过
  • 职工董事和上市公司董事有什么区别?
    职工董事和董事的区别有:1、两者选举方式不一样,职工董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股东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2、两者聘任方式不同,职工董事是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可以聘任;3、两者权利权限不一样。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作用的思考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高立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如何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是深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的重要课题。在思想上要明确责任,强化三个意识董事会、监事会是企业的高层决策和监督机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职工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和监督的代表,肩负着重要使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要注意立足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企业的高层决策监督地位和职工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思想上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职工利益代表者”的意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除履行一般董事、监事职责外,还具有其特定的职责。公司诸董事、监事由于身份各不相同,对企业和职工担
    2023-08-02
    385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常识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
    2023-06-11
    87人看过
  • 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职权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一、执行董事和董事长有什么区别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如下:一、地位不同董事长属于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而执行董事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二、性质不同执行董事只出现在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可以不设立,而董事长统领董事会,必须选出。三、概念不同1)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2)董事长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领导者,统领董事会。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股东会。四、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1、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产生的方法有两种
    2023-06-28
    393人看过
  • 滥用职权会开除公职吗
    判刑后肯定是开除公职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受处分人员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原国有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工龄计算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属临时工的,从缴费参加养老保险时计算投保年限。二、被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或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三、因过失犯罪被判刑情节较轻,或被判缓刑、监外执行未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判刑前的工龄也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判刑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未离开工作岗位照发工资者除外)。
    2023-06-12
    212人看过
  • 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有何职权和权力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下列职权: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况;(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弥补亏损;(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九)决定聘用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用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十)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份公司董事长挪用公款怎么处理私人企业不涉及挪用公款罪,私人企业为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2023-08-08
    151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几年滥用职权罪怎么判刑
    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的判刑: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刑法第397条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关于职务犯罪最新判刑标准职务犯罪是一类罪名,如果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构成滥用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公安的辅警属于滥用职权的主体吗公安机关所聘请的辅警是不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主体的,因其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2023-06-29
    73人看过
  • 怎么查单位滥用职权
    查单位滥用职权的方法如下:1、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方面的立法,对不够确定的概念、对象、标准、幅度、范围等要进一步合理规范;2、完善司法救济途径能否赋予相对人充分的救济权利,对纠正行政滥用职权,保护相对人权利至关重要;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律将行政自由裁量权授予行政主体,是适应当今社会变化迅速,行政权由过去的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转变的必然选择。一、行政处罚当事人可以委托吗可以。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例如处罚款时,被处罚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罚款。是从行政处罚法的立法本意看,我国行政处罚法并不排斥相对人的代理权。保障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并行不悖的,要充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公正、公开的处罚程序,相对人对违法行为的性质、处罚程序及适用的法律有知情权,在相对人凭自己的法律素养不能充分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时,允许相对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某些程序,有利于
    2023-06-21
    401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有什么职能
    一、什么是公司执行董事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独立董事就是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证监会要求,它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受到某一个集团利益的指示。二、执行董事有什么职能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3-06-02
    500人看过
  • 怎么区别滥用职权与失职
    区别:滥用职权是属于故意的行为,而失职是属于过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4-14
    276人看过
  • 公司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处理
    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面对这种情况,其他股东可以要求监事会调查法定代表人。如果他们的行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侵权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提起诉讼,甚至在必要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滥用职权的法定代表人赔偿损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义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2023-08-18
    167人看过
  • 国有公司滥用职权罪如何追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2、支持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综上所述。一、滥用职权罪损失认定方法是怎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
    2023-04-06
    444人看过
  •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一、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
    2023-06-03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董事滥用职权如何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09
      公司董事滥用职权,股东应当请求监事会对董事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股东才能代表公司诉讼。
    • 滥用公司职权罪就是滥用职权罪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得重。 2、《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是,犯此罪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滥用公司职权罪中的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11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
    • 滥用公司职权罪既遂如何起诉,滥用公司职权罪既遂怎么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4
      法院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什么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什么职务,滥用职权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9
      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而破产或者严重亏损,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而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