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哪个赔偿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1:33:21 135 人看过

要一次性的赔偿还是雇佣关系、走人身伤害赔偿多。可以用同为十级计算所得结果就不一样:工伤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七个月的工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般一资性只能拿到的不多,而人身伤害赔偿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好几倍。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

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十分容易混淆,用工双方产生纠纷后,该纠纷到底是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还是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纠纷难以理清,由于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往往因纠纷当事人选择救济方式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正确界定三者关系十分必要。在同一用人单位中出现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可通过以下几方面综合进行鉴别:

一、从用工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的用工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即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我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的用工主体则可以是个人,单位,对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无要求。

二、从劳动者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必须已满16岁,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中,对劳动者的年龄无此要求。

三、从管理与被管理上区别

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资,受本企业规章制度约束,双方存在隶属关系,有管理与被管理权利和义务;

雇佣关系中,劳动者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报酬,但劳动者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权利和义务。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系第三人派往劳务接受者工作的员工。劳务提供者与劳务接受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权利和义务,劳务提供者不在接受劳务的一方领取工资。

四、从产生纠纷适用法律及解决纠纷程序上区别

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调整,对纠纷协商不能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由《民法》调整,双方对纠纷协商不成,任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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