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可以并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7:42:06 94 人看过

二者的法律价值大致相同,是不可以并存的,除斥期间经过,权利义务消灭,适用除斥期间的就不能再适用诉讼时效。

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怎么办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

二、除斥期间为什么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合理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该期间经过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发生消灭。

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途径有哪些?

有下列经济方法:

1.调查取证。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股票等。

2.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撤销权时效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最长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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