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规定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5 20:03:00 334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变更”。是指承包户之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因其它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或者部分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的;或者错误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变更登记的。

变更登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发包方)证明材料,主要是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5)承包方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

(6)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和承包户交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增减变动栏目填写增减变动地块名称及面积,并在证书上注明“变更”的字样。承包期内,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须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经营权证变更登记。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经营权证变更。这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的程序的解答。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农村的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的,所以就有很多的农民误以为自己拥有土地,可以随意的进行使用,转让买卖土地,但是其实无论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土地都是国家所有,如果在农村要转让土地的,只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之间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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