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业务的监督与检查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8:02:29 74 人看过

劳动保险业务的监督与检查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各大行政区工会组织,每3个月向所在地大行政区劳动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报送的劳动保险基金收支报告,应按季度编造即以每年1、2、3月为第一季度,4、5、6月为第二季度,7、8、9月为第三季度,10、1l、12月为第四季度。如开始报告的月份在季度开始之第二个月或第三个月时,亦应按照本条规定办理,不得跨季度或年度编造。

第七十二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于劳动保险基金收支账目,有随时审查之权,发现错误,可立即提出意见,企业的会计部门或劳动保险委员会应迅速答复或改正如逾10日仍未答复或处理不当,其错误系属于企业会计部门者,可提请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处理,必要时得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追究;如错误系属劳动保险委员会者得提请工会基层委员会或上级工会组织处理之。

第七十三条工人职员对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及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的各项劳动保险费用,发现疑问或错误时,可报告工会基层委员会处理,如情节重大,得越级报告上级工会组织或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处理之。

第七十四条各企业会计部门,应按月编造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的劳动保险费用月报表,送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请工会基层委员会核转省、市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及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直接支付劳动保险费用月报表应设下列各项目:

一、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工资;

二、疾病及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工资;

三、产假期间工资;

四、因工死亡丧葬费;

五、医药费及医务经费;

六、疗养所经费;

七、业余疗养所经费;

八、营养食堂经费;

九、托儿所及哺乳室经费;

十、其他支出。

第七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对所辖地区内各企业的行政方面或资方及各级工会组织的劳动保险业务,应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实施监督与检查,并得随时检查各企业实施劳动保险的状况,调阅有关劳动保险的各项账册、报表及其他有关文件,如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险条例事情,应即予以纠正或报请上级劳动行政机关处理,必要时,并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险相关文章
  • 监督检查的范围:监督的对象有哪些方面?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合同管理、招标投标、竣工验收、项目功能和运行情况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强化项目监督检查(一)加强部门监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和招投标工作协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将BT融资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加强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建立项目资金全程监管制度,并将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各级住建、交通等行政监督部门要指导项目业主和项目公司办理建设手续,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招标,以及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各级监察部门要做好对与BT项目建设
    2023-07-11
    25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是什么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终止劳动合同(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的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劳动合同监督检查部门劳动合同法第73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代表劳动合同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第七十五条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县级以上地
    2023-05-07
    118人看过
  • 监督检查与处罚
    强制执行
    1.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就业情况知会本级残疾人联合会。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对少报员工人数和多报录用残疾职工人数的用人单位,应责令其改正和补交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滞纳金。2.用人单位应自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3.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作出责令限期缴纳决定。用人单位对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缴纳决定的,由残疾人联合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以及有关协同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挪用、贪污、侵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2023-06-05
    439人看过
  •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哪些权能包含在监督检查权内
    1.有权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检查保险公司业务状况主要是指检查保险公司是否在其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是否存在损害投保人利益、不正当竞争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检查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主要是指检查保险公司设置会计帐簿、填制会计凭证、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等财务活动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检查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状况,是指检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是否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运用形式、比例要求运用保险资金。2.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书面报告和资料。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能够反映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的书面报告及有关资料。3.有权查询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检查保险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各种存款帐户
    2023-06-27
    75人看过
  •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谁行使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职权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职权。一、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包含的什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如下: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履行职责;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4、在对外关系方面,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行为,即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视为公司行为,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它与法人的关系不是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其代表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因此不需要法人的授权委托书。二、职工住院期间单位不发工资如何解决职工住院期间不发工资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2、当事人可以向劳
    2023-03-24
    448人看过
  • 纪律检查与监察监督的区别
    1、纪检是党的机构,监察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门。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2、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内的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而监察部门是以政府的角度给予查处和行政处分的。对于党员干部,违法和犯罪后不但要予以党纪处风,还要给予政纪处理。劳动局,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有什么区别劳动局是行政部门,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监察部可以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第十八条履行职
    2023-07-17
    273人看过
  •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的实施与规范
    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制度的内容:1、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掌握由本部门实施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2、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为有效地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制定了工作计划、方案及内部工作程序。3、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的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的素质情况,以及执法手段是否运用得当和执法设施是否完备。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价格范围包括各种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经营商品和进行收费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物价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四条价格监督检查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第五条
    2023-07-08
    273人看过
  • 监督与检查的差异体现在哪里?
    监督和检查最大的区别如下:两者的目的不同。监督主要是监督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是否存在超越法律行使权力的违法行为。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和审判监督有什么区别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诉讼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生效的裁判、程序有严格的限制、程序无确定的时间、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二审是未生效的裁判、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理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
    2023-07-08
    209人看过
  • 监督检查的重点:在监督检查中,哪些方面被视为重点?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合同管理、招标投标、竣工验收、项目功能和运行情况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强化项目监督检查(一)加强部门监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和招投标工作协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将BT融资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加强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建立项目资金全程监管制度,并将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各级住建、交通等行政监督部门要指导项目业主和项目公司办理建设手续,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招标,以及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各级监察部门要做好对与BT项目建设
    2023-07-11
    486人看过
  • 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方法有哪些?
    根据原劳动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办法》(劳办发〔1995〕218号)规定,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有以下几种方法:,企业根据监督检查的内容,每年年底对工资内外收入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内容,每年年底对所属企业进行复查;企业主管部门将主管部门的自检、复检情况汇总上报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三是劳动保障,财政、审计部门每年都会选择一些企业对其内外收入和经济效益进行检查第四,对重点检查企业,可责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审计署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和专门认定的审计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企业内外收入和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署对企业工资的内外收入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对不按规定审计的,给予批评或者取消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经济效益审计资格
    2023-05-07
    253人看过
  • 谁来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但是,要依法行使职权。《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时,根据《劳动法》第88条,各级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控告任何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2023-05-07
    227人看过
  • 取保候审监督的规定有哪些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
    2023-06-02
    360人看过
  •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度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责任: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2、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3、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
    2023-04-24
    491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权对保险公司实施监督检查,保险公司应当予以协助、配合,接受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阻挠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一、经营运输车辆应遵守哪些规定?《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三条道路运输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以下简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明确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二)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三)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四)按照货运车辆装载要求合法装载,如实计重、开票、签发装载单;(五)不得放行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货运车辆;(六)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装载的登记、统计制度;(七)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第十四条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
    2023-06-2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险是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 更多>

    #劳动保险
    相关咨询
    • 有哪些行政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1、行政许可法将监督检查的主体规定为两种: (1)设定的主体, (2)实施的主体。 2、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主要包括:立法机关即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地方立法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人的监督检查权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保证贷款能够及时收回,在借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贷款人依约享有监督检查权,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民法强调民事主体的平等性。《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但是,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又是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必须履行的法定义
    • 劳动xx的监督检查条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
    • 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检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劳动合同法把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单独作为一章,可见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所进行的行政监督非常重要。 劳动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粮食法规定的监督检查机构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承储企业执行本条例及有关粮食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承储企业检查中央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中央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三)调阅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四)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