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应具备哪些
代位权行使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二、代位权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代位权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代位权纠纷法院多久立案处理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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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 * * 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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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行使代位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0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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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须具备哪些条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4)债务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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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行使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的条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一)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1、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2、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3、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自己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二)对于债务人的效力:1、债务人对其债权的处分权因代位权的行使而受到限制。2、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