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9:21:29 155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有哪些规定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物权的效力

1、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

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考察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及物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

2、物上请求权。

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上请求权,有时亦称为物权的请求权。

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权利的实现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

如果有他人干涉的事实使物权受到妨害或有妨害的危险时,必然妨碍物权人对物的直接支配,法律就赋予物权人请求除去此等妨害的权利。

可见,物上请求权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权、对世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性质而发生的法律效力。

它赋予物权人各种请求权,以排除对物权的享有与行使造成的各种妨害,从而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的原有的支配状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而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不动产两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益物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制定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一、民法典制定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同时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这说明,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是伴随专有物权同生同灭的。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4、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一规定强调的是业
    2023-04-12
    131人看过
  • 民法物权排他效力的定义及种类介绍
    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一物之上不得成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或不得成立两个以上内容相互矛盾的物权。具体可以分为一下几类:一、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所有权是对物的全面支配权,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相同的全面支配权,因而所有权之间具有成立上的绝对排他效力。但所有权的排他效力不排斥共有,即数人享有对某物的一个所有权。二、用益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物进行使用、收益的物权,以对物的现实占有为前提,根据物权的排他性,不可能在同一物上成立两个用益物权。三、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担保物权,除动产质权及以权利凭证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权利质权之间,因需要以转移占有为其成立要件,因而具有绝对的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相互之间,原则上没有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即一物之上可以成立多个担保物权。但是,任何一种担保物权在实现时,都具有排他效力:1、在抵押权、质权之间,基本规则是设立在先原则和同时同序原则
    2023-06-08
    227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类型有哪几种
    合同效力类型有以下几种: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5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无效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2023-06-16
    72人看过
  • 民法典二手房产权类型有哪些
    一、民法典二手房产权类型有哪些1、二手房产权类型依据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而定,土地使用性质包括:(1)居住房屋;(2)工业用房;(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房等。2、如果是住宅用地,其产权类型是居住房屋。3、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房屋买卖过户有哪些流程1、买方了解房屋现状及产权状况,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等。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查验有
    2023-06-19
    294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定义及其表现类型有哪些?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种类如下:1、身体暴力;2、性暴力;3、精神暴力;4、经济控制。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伤害的威协,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对家暴的处置1、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以及当地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社区民警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督促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2、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1
    2023-07-04
    128人看过
  • 抵押财产种类:民法典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可抵押财产与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023-07-03
    347人看过
  • 民法典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共有的参照适用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共有的参照适用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即共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三百一十条【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共有的参照适用】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二、用益物权的特征1、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2、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物权。3、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但是从用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来看,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客体,这主要是便于通过登记公示。4、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要他人行
    2023-06-19
    254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及特征有何规定?
    最高额抵押权,又称最高限额抵押权,指在预定的最高限额内,为担保将来一定期间内连续性交易所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抵押。它主要适用于连续交易关系、劳务提供关系和连续借贷关系等场合,是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制度。最高额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下:(一)最高额抵押权是为担保将来不特定债权的清偿而设立的抵押。(二)预定最高限额。(三)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
    2023-05-03
    174人看过
  • 债权信托的定义及其类型介绍
    债权信托的定义债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各类债权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其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以提高债权资产的价值和流动性。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债权的信用等级质量和现金流等设计信托产品,将债权信托收益权有偿转让给社会投资者,从而使债权委托人(债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人)获得融资并降低管理成本,社会投资者则可依赖信托投资公司对折价获取的债权的专业化经营,或债权委托人(债权信托受益权权转让人)在信托期满后溢价回购债权而获取收益。债权信托的类型债权信托是以管理、处分、催收债权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其委托人为债权拥有者,受托人为信托机构,受益人为债权拥有者或委托人所指定的其他受益人。债权信托通常包括住宅贷款债权信托、人寿保险债权信托及其他类型的债权信托。住宅贷款债权信托是指专业经营住宅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银行,将其拥有的尚未到期的住宅贷款债权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由信托机构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给受益
    2023-04-24
    262人看过
  • 典型合同概述:民法典合同编所规定的合同类型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等。什么是非典型合同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多种合同,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类,即典型合同(又称“有名合同”)与非典型合同(又称“无名合同”)。典型合同是指人们生产生活最常用的具有代表性,在民法典中进行专门规定的有名称的具体合同类型,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及保管合同等;除有名合同之外的合同,就是非典型合同或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亦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7-18
    326人看过
  • 主犯定义及类型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2、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犯罪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有什么类型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刑法中,主犯主要有三种,分别为:1、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作用的罪犯;2、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作用的罪犯;3、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主犯的刑事责任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对组织犯罪集团的主犯,应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另一种是其他的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2023-08-18
    268人看过
  • 物权请求权民法典的规定有什么
    一、物权请求权民法典的规定有什么物权请求权民法典的规定有:《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二、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有什么区别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3.债权请求权的
    2023-04-27
    426人看过
  • 有明确规定的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
    抗辩权的类型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法律规定的其他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其他规定等。合同中的抗辩权都有哪几种类型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
    2023-07-29
    473人看过
  • 合同转让的定义及类型
    合同的转让是指在不变更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合同权利义务或者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将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合同转让的类型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一)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以及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信任关系而成立的债权。(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不必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
    2023-02-13
    33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用益物权
    相关咨询
    • 犯罪XX遂的定义及类型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
    • 民法典规定住房类目nn类型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8
      房屋类: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房改房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4、购买二手房的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6、大修自住住房的 7、用于租房的非房屋类: 1、退休的n 2、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n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n 4、出国、出境定居的n 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n 6、非本市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民法典帮助侵权类型的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23
      帮助侵权是指某人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对他人专利权的侵犯,但是却教唆或引诱第三人侵权,从而在事实上帮助了侵权或者共同参与了侵权。 帮助侵权的成立必须有帮助者的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这与直接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不同。
    • 主犯的类型及处罚规定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
    • 民法典的有哪些规定物权的权利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8
      关于物权的规定有以下这些: 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4、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5、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