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失业保险享受待遇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0:51:51 138 人看过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一)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怎样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到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到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1、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09
    281人看过
  •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方法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参保人员离开企业后怎么进行失业登记?答: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本人携以下材料到各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1.《海宁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2.《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4.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张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领取期限怎么计算?答:1.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海宁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确定,目前为917元/月。2.失业金领取期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2023-05-05
    418人看过
  • 怀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及终止
    失业保险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满一年的,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后,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数额按照其工作时间长短计算,连续工作每满一年,按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总和。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二)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
    2023-05-29
    166人看过
  •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享受待遇
    【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费参保享受待遇【办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59号【办理条件】1、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计发标准缴费年限为1、2、3、4、5、6、7、8、9、10、11、12年,对应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月数为3、6、9、12、14、15、16、17、18、20、22、24个月。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情况: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申请材料】1、参保单位申请为其参保职工办理失业手续的报告。在报告中应写明参保时间,缴费情况,参保人数,本次失业人数,失业原因等;2、参保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3
    2023-05-30
    355人看过
  •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关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人员: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二、三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上述规定,若您是自行提出辞职离开原单位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3)如果原单位已经给您办理了停保手续,您可将您的《养老保险手册》以及本人身份证交给新单位经办人员办理
    2023-05-30
    473人看过
  • 茂名失业人员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城镇户籍的被保险人失业后,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城镇户籍参保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的,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3-05-29
    317人看过
  •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一、失业保险如何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如下: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二、自己主动离职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己主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依法参加了失
    2023-02-21
    193人看过
  • 失业妇女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有很多准妈妈在怀孕后辞掉工作,在家安心照顾即将诞生的宝宝,所以这类准妈妈属于失业妇女。因此很多全职妈妈对生育期间有哪些待遇比较关注。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失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一、生育生活津贴待遇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5、符合第1、2项的失业妇女,还可以享受以下生育生活津贴:①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②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月生育生活津贴待遇标准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
    2022-10-15
    111人看过
  • 所有的失业人员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事业领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保险条例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3-07-27
    269人看过
  • 失业人员能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金的条件有哪些
    失业人员能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失业保险金这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一般在70%—85%之间。二、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一般采取门诊费定额补助和住院费按比例补助的办法,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度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门诊补助一般为每月10—20元,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住院补助多为按比例报销的方式,一般在实际费用的50%—70%之间。三、丧葬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不含因参与犯罪导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给付标准,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的规定执行。长春市执行标准为:丧葬补助金400元,抚恤金为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备注:失业人员
    2023-05-30
    246人看过
  • 郑州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及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郑州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及给付标准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含聘用关系,下同)的,应当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有档案的,应当一并报送。职工失业后,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可以帮助失业人员代办失业登记手续,代领失业证。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后未就业的,可以自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原用人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办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失业保险待
    2023-05-05
    492人看过
  • 单位没有交失业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导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发生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失业金一般几号发放失业金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二、领了失业补助金会不会拿不到工资领取失业险期间,重新就业的,就不能再领取失业险的。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就会知道劳动者已经就业,会依法停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失业金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
    2023-06-25
    479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期间是否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是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而且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但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一定要参加失业保险,并且需要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另外一定要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不可以主动辞职,需要是被动裁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当被保险人重新找到工作后或者服兵役、移居海外、领取养老金、被判刑等情况将停止发放保险金。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接受政府安排工作的也停止发放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3-07-03
    91人看过
  • 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不是一定要领取?可以不领吗?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怎么办?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可选择在本市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申领,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将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总额的一半计算。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一定要领取?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选择领取的,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领手续。过去已办过申领
    2023-05-08
    32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2022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须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通常指下列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
    • 参加失业保险满足哪些条件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3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失业金怎么计算享受什么保险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8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