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遗腹子继承?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8:44:08 151 人看过

遗腹子也享有继承权。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遗腹子有继承权遗腹子能获得交通赔偿吗

1、不能。遗腹子通常是不能获得交通赔偿的。受害人死亡时,其遗腹子尚未出生,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所以不能行使赔偿请求权。此外,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并非继承案件,不能适用于《民法典》中关于遗产胎儿预留份的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婚生子女相关文章
  •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1、遗产需要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才会生效;2、遗产继承可放弃,且无附加条件;3、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一、自书遗嘱该怎样写自书遗嘱应该首先写明遗嘱是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写明如何处理自己的合法遗产,最后就是立遗嘱人的签名。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中不得处分别人的财产,并且遗嘱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二、放弃对母亲的遗产继承权证明公证了吗?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不是必须公证。只要继承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放弃继承权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那么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对母亲遗产继承的表示的,即使不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三、代写的遗嘱有哪些生效要件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如下:1、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2、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023-04-03
    499人看过
  • 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吗,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
    一、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吗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遗腹子继承份额的分割是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按比例扣回适当的遗产数额,必要时可以由胎儿
    2023-05-06
    199人看过
  • 以前遗腹子有继承权吗,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
    一、以前遗腹子有继承权吗以前遗腹子有继承权,因为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遗腹子有继承权。若遗腹子出生后死亡的,为遗腹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其母亲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二、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遗腹子继承份额分割可以参照以下方面:1.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等情况。2.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
    2023-05-06
    289人看过
  •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
    2023-06-08
    415人看过
  •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这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由房屋实际占有(分配)人一人继承。(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代为继承。(三)产权人死亡,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为便于交易,配偶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弃产权,由一人继承。上述三种情况,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后方可交易。(四)共有人死亡,产权人(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这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换证即可交易。现实中、在过户环节“卡壳”的这种情况最多,产权人往往以产权、名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为由而要求过户,忽略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当然、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屋
    2023-02-20
    239人看过
  • 遗腹子能否继承父亲公司遗产,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
    一、遗腹子能否继承父亲公司遗产遗腹子可以继承父亲公司遗产。1.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2.遗腹子指怀孕妇人于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就是孩子出生时父亲已经过世的孩子。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抄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二、遗腹子继承份额怎么分割遗腹子继承份额的分割:1.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
    2023-06-21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非婚生子女
    相关咨询
    • 遗腹子继承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0
      遗腹子也享有继承权。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且遗腹子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
    • 关于遗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7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8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常见的问题: (一)审查遗嘱的有效性。 (二)对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进行审查。 (三)遗嘱继承笔录的制作。
    •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6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30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