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1:53:06 199 人看过

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家庭教育权四种教育。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小学生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有哪些权利

小学生的权利包括:1、学生有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权利。2、学生有权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学生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在当前情况下好的教育。4、学生有权得到人格的尊严和公平的对待。5、学生有权对个人的隐私保密。6、学生有权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

二、我国教育法规定在校学生的权利是哪些

教育法规定在校学生的权利有: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行为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罚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上诉,对学校和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上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按照国家规定的别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4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家庭教育:关于抚养权和探视权的法律问题
    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也可以探视。离婚夫妻往往在抚养权与探望子女方面发生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可以申请更改抚养权吗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可以申请更改抚养权。具体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才需要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
    2023-07-18
    314人看过
  • 受教育权属于什么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
    对公民受教育权明确作出确认的法律包括:宪法、义务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防教育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适用范围是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颁布是关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1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2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
    2023-02-23
    433人看过
  • 教育部关于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通知
    1.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制度。2.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政许可公示制度。3.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4.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政许可告知制度。5.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政许可特别程序的有关制度。6.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政许可文书使用制度。7.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政许可送达制度。8.进一步完善了教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不得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和临时机构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政组织。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成立的,享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定和命令以及独立地采取措施以保障这些决定和命令的实施,并能独立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外部行政管理职
    2023-07-20
    65人看过
  • 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优化独生子女教育的实施意见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
    2023-07-12
    341人看过
  • 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
    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文号:教究[1999]7号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宪法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在教育领域贯彻实施这一基本方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认识依法治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治教是21世纪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以法制为基础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要求完善教育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和人民群众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权利;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和造就21世纪的一代新人,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整、规范和解决。因
    2023-05-03
    322人看过
  • 关于教育储蓄税收筹划的问题
    开征利息税后,精明的储户已经发现一个免税的好品种——教育储蓄。教育储蓄的好处在于它享受了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在国家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相对于其他储蓄品种,教育储蓄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在此需要提示储户的是,教育储蓄方式已提前采用了实名制,须持储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储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帐户。此外,开立教育储蓄的中小学生,开始接受晨非义务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时,在教育储蓄存款到期时,凭存折和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原件到银行支取存款,享受利息优惠,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
    2023-06-07
    385人看过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师[201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部属师范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重点建设好师范大学和师范学院。鼓励综合大学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参与教师教育。地方综合性院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要根据教师培养要求,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教育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建设一批师范大学和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支持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合作建立区域性教师教育联盟。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教师培训机构为
    2023-05-05
    145人看过
  •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密切关系
    教育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教育法律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主要是倚靠党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法贯彻落实,其强制力是有限的。教育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关社会成员和行政人员都必须遵守执行。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教育政策是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教育法律关系方面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公民(自然人);二是机构和组织(法人);三是国家。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023-06-30
    298人看过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我部《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8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9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普通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签发就业报到证问题普通试点学校200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录取的网络教育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普通”即指普通试点学校在当年招生简章中承诺发放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下同)和2004年7月1日之前录取的
    2023-06-10
    357人看过
  • 鞍山居住证关于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市教育局)
    (一)外地来鞍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享有与本市学生同等就学的权利,确保持证适龄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在奖励、评优、入队、入团及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一视同仁。(二)外地来鞍人员子女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户口,公安局办理的居住证明,社区证明及就业证明或纳税证明,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安排到指定学校接收,因班额原因无法接纳的,应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三)咨询电话市教育局:2698050海城市教育局:3194014台安县教育局:4823638岫岩县教育局:7851360铁东区教育局:中教2699807小教2699802铁西区教育局:中教8853301小教8853302立山区教育局:中教6615909小教6614550千山区教育局:2318961经济开发区文教局:8401711高新区文教卫生局:5216603千山风景区教育办:2559917鞍山居住证办理指南1、办理条件按照国务
    2023-05-10
    161人看过
  • 教育部关于清退代课教师的新政策有哪些
    2020年国家没有代课教师国家出台的有新政策。只有各地地方政策,如下:“对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未能考录的代课人员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核,妥善安排转岗。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岗位、扫盲岗位和社会其它岗位聘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代课人员。”例如《沧州黄骅市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沧州黄骅市户籍、2003年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二、执行标准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教龄补助的方法发放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教龄补助标准为每个教龄每月20元,任教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教龄补贴标准。三、
    2023-05-05
    343人看过
  • 义务教育权是否属于少年犯?
    适龄少年因违法行为或犯罪终止学业的,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负责对少年犯管制的相关部门应提供条件保障适龄少年完成义务教育,以保障少年在被解除措施后能够迅速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少年犯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一、概念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青少年犯罪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我国采纳的是狭义青少年犯罪。二、特点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犯罪的严峻态势并不奇怪。我们对待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除了前述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外,与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点(如机体需要增多、性早熟,和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模仿某人、猎奇新事物等),以及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总体
    2023-07-07
    452人看过
  • 关于加紧制定《学前教育法》的建议
    案由:婴幼儿时期是人的一生中发展最快、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是人的身心各方面素质发展的奠基阶段,是人的行为习惯、认知风格和个性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政府都把为贫困儿童提供科学的学前教育,作为政府优先发展的领域,纷纷加大投入,实施了学前教育的国家行动。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中国政府也就发展学前教育在各种国际场合做出了庄严承诺,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重视学前教育的要求。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还相对落后,发展规模和速度也明显落后与其它教育阶段,在九个人口大国中,位于墨西哥和巴西之后。九五和十五全国幼教事业发展规划目标都没有按期实现,按照现在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实现十一五全国三年毛入学率55%的规划目标非常困难。当前,我国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投入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广大父母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让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甚至是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不断
    2023-06-06
    421人看过
  • 国家关于教育培训机构退费规定
    一、国家关于教育培训机构退费规定国家关于教育培训机构退费规定有如下内容: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二、培训机构退费纠纷通过哪个部门解决培训机构退费纠纷通过消费者协会来解决,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如果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应当提供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三、和教育培训机构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和教育培训机构签合同要注意下列问题:1.核实确认对
    2023-04-25
    213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国家对教育部关于引导教育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青团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期学习生活,把时间还给学生,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3.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 县教育局属于机关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县教育局属于机关,机关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
    • 关于教育金保险的购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1、先重保障后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 2、应问清楚豁免条款范围。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3、购买教育金保险须小心流动性风险。教育金保险的缺陷在于其流动性较差,而且保费通常比较高,资金一旦投入,需要按合同约定定期支付保费给保
    • 关于高等教育中国教育法62条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0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在校学生年人均教育成本,规定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的基本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办法,作为举办者和高等学校筹措办学经费的基本依据。
    • 教育权与姓名权的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9
      常见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行为。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