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检察院都不批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需要也不可能直接将案件移送到法院。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的案件公安会撤案吗
检察院不批捕的案件公安不会撤案。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公安一般不会撤销,而是进行补充侦查,但如果两次补充侦查都没有认定犯罪事实诉,则需要释放当事人。公安机关需要在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认定下,才可以提交检察机关进行批捕,检察机关也需要审查确认后进行处理。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一般来说不会撤销案件的,除非是轻微的刑事案件,情节非常轻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才能撤销案件。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遭法院驳回的案件
20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起诉遭法院的驳回
94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法院会驳回
220人看过
-
一审驳回起诉法院会自动退回诉讼费吗
54人看过
-
涉外民事案件具有哪些情形法院可驳回起诉
140人看过
-
立案庭可以驳回起诉吗,立案庭驳回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360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公诉案件法院驳回起诉意味着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7《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高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对第一审公诉案
-
法院在哪些情况会驳回起诉离婚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法院在以下情况会驳回起诉离婚: 1、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
法院对行政复议决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条件?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7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行政起诉,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场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
-
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为驳回起诉的书面裁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
-
会有哪些情形引起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13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3、没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诉称的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民事义务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某个或几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指明被告是谁。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