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离婚的重要途径之一。诉讼离婚一般由一方向法院提起,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诉讼离婚需要当事人出庭。那么离婚开庭需要谁呢?通过诉讼离婚的,离婚双方必须出庭,有代理人的,代理人需要出庭。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只能由代理人出庭,如果证人在财产分割和情感破裂方面存在,也可以让证人出庭作证,为自己的诉讼增加证据。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开庭要求几人出席?
440人看过
-
起诉离婚开庭出席人员有哪些
467人看过
-
起诉离婚开庭出席人员有哪些
444人看过
-
出席离婚开庭需要多少人?
397人看过
-
离婚案件能缺席开庭吗
304人看过
-
涉外案件离婚可以缺席开庭吗
163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离婚案件在开庭时要注意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5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特别在看到被告“歪曲事实”的答辩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被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被告的意见,对于被
-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要哪些手续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一般而言,案件包括以下流程:第一、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第二、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第三、最后陈述。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四、评议和判决。离婚案件一般不会当庭判决,若适
-
离婚案开庭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判决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离婚案件被告缺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是否判决离婚要以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来决定的。 离婚诉讼案件的双方必须出席,但如果一方经传唤后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在一定的意义上是放弃了自己答辩的权利,虽然法院在审理时会慎重对待,但被告缺席对自己来说,明显不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
-
离婚案件开庭流程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4离婚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流程如下: 1、法庭调查。法官对诉讼事实进行调查; 2、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轮流发表意见; 3、法官调解; 4、双方总结。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的陈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
-
离婚案件开庭程序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13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