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与维权的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46:06 343 人看过

农村住房的性质不同于城市商品房,主要体现在农村住房没有完整的权属证明,有的地方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作为权属证明,有的地方以房产证作为权属证明,但产权证与城市房屋不同,土地使用权证也不同,土地的性质仍然是集体所有而不是国家所有。这就决定了房屋的权利人不仅是产权证上记载的人,而且是整个家庭成员,除非家庭成员之间有特别约定。农村房屋拆迁后,在使用权或宅基地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人往往认为,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没有名字,就无权获得补偿,导致拆迁前和谐共处,拆迁后家庭内部矛盾突然上升。这些纠纷往往是由于对权利主体的误解造成的。二是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后,将被拆除。

由于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结构的土地资源管理模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房屋。但是,由于城乡结构的转型,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一旦那些不值钱的农村房屋被拆除,它们的价值就会翻倍。在利益的驱使下,卖房者想垄断拆迁款。购房者声称,如果自己已经支付了房价,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他就是被拆迁人,应该得到补偿。但拆迁人只承认房屋产权证,于是与买受人签订了安置协议,让出卖人得到补偿。在这类纠纷中,法院认定买卖无效时,也应追究过错方的责任,按照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平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农村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另一区别是补偿构成不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计算是同时处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拆迁时,除对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给予补偿外,还应当对村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因此,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分开进行。四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户籍计算的误区。然而,宅基地建设完成后,户籍变更难以避免。在拆迁的情况下,这部分人员往往被排除在安置人口的认定之外,构成侵权。农村人口不仅可以作为户籍,还应该结合宅基地的取得和长期生活来考虑。上述内容是对“农村房屋拆迁维权误区”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使用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房屋拆迁相关文章
  • 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征地拆迁的区别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概念是指拆迁人依法拆除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搬走,并给予相应补偿的活动。与征地拆迁相比,城市房屋拆迁具有以下四个不同的特点:首先,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的国有土地上,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可以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必须位于非国有土地上。第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有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被拆迁人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地拆迁房屋一般占用宅基地,属于当地农民集体,而拆迁需要国有来改变所有权。三是城市房屋拆迁主要依照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土地跟着房子走;而征地拆迁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房子跟着地走。第四,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取决于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位置价值是补偿金额中最重要的因素;而征地拆迁补偿则取决于土地价值。
    2023-05-02
    217人看过
  • 农村房屋腾退拆迁时如何维权
    如何保障农村房屋拆迁时的权利。一般是指被拆迁人在集体土地上与村委会、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村委会收回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和土地的行为。实质上,“腾退”的根本目的在于迅速实现征收、土地储备或建设。它是一种变相的拆迁或征收。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见,村委会无权征收集体土地,村委会领导实施腾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何维权在先,申请村务公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空出人员可以向有关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并要求村委会公开空出计划、补偿分配计划等村委会信息,以及有关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情况、会议记录、实施人等有关材料。一方面便于了解退休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也为后续的权利保障奠定了基础。村
    2023-05-31
    144人看过
  • 农村房屋腾退拆迁时如何维权
    如何保障农村房屋拆迁时的权利。一般是指被拆迁人在集体土地上与村委会、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村委会收回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和土地的行为。实质上,“腾退”的根本目的在于迅速实现征收、土地储备或建设。它是一种变相的拆迁或征收。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见,村委会无权征收集体土地,村委会领导实施腾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何维权在先,申请村务公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空出人员可以向有关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并要求村委会公开空出计划、补偿分配计划等村委会信息,以及有关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情况、会议记录、实施人等有关材料。一方面便于了解退休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也为后续的权利保障奠定了基础。村
    2023-05-31
    175人看过
  • 农村与城市房屋的拆迁
    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概念是指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予以搬迁,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的活动。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地拆迁行为相比,有以下四个不同的特征:第一、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第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土地是享有使用权,拆迁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地拆迁的补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民集体所有,拆迁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第三、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是地随房走;而征地拆迁则是依《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是房随地走。第四、城市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主要依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确定;补偿金额中区位价值是最重要的因素;而征地拆迁时依土地价
    2023-04-22
    135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房屋拆迁不同
    (2)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房屋拆迁有何不同依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的性质,可分为征地拆迁行为和城市房屋拆迁行为,这种划分在拆迁性质上有不明确之处,即征地拆迁亦可能是为了商业开发,所以我虽然作了这种划分,但仍继续对此加以研究,届时再与时俱进。1、征地拆迁行为。由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是农村)上的房屋的拆迁,先要依法将土地的所用权性质改变,即征收为国有,才可一并考虑地上附着物的征收,所以实践中将农村的拆迁称为征地拆迁。在这里是房随地走,将房屋视为土地的附着物,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遗憾的是,历史曾经给我们开了玩笑,征地拆迁是征地在前,面《土地管理法》中对征地的表述为征用——不改变所有权的临时占用名不符实,后在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法律界人士的呼吁下>以及相关法律均予以了修改。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
    2023-04-22
    262人看过
  • 农村房屋遇到腾退拆迁,如何维权
    1.什么是“腾退”腾退即协议搬迁、协议搬离。一般是指集体土地上进行的由被腾退人与村委会、开发商签订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以后,村委会将被腾退人拥有的房屋和土地收回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腾退”的根本目的在于快速实现征收,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它是一种变相的拆迁或征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见村委会并无权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村委会主导实施腾退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2.如何维权首先,申请村务公开。被腾退人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的规定,向相关的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要求村委会公开腾退方案、补偿分配方案等村委信息以及
    2023-04-27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更多>

    #农村房屋拆迁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被拆迁如何维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9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 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如何维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农村房屋农民有权参与拆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农村房屋拆迁并不要求当事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当然可以啦。
    • 农村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不同之处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4-10
      1、法律依据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执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进行。2、补偿标准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价,标准较低;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按市场评估价补偿。3、拆迁程序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 农村与城市的房屋拆迁区别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2
      第一、城市的被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第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土地是享有使用权,拆迁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地拆迁的补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民集体所有,拆迁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第三、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是地随房走;而征地拆迁则是依《》及相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