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申请强制清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08:32:25 190 人看过

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自行组织清算,否则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法院组织强制清算可以建立较为可靠的清算组监督机制,有利于债权人了解整个清算程序的进展,从而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在股东不能自行清算的情况下,也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一、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有什么

1、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法院在裁定启动清算程序后成立清算组之前,首先指令公司或股东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因为要完成对公司的清算,必须能够确认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

2、确定清算组成员

在公司股东或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及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初步前提下,确定清算组成员。原则上应通知所有的股东参加,如果无法有效通知所有的股东,或者有部分股东不愿参加,但不影响清算工作的进行的,则不需要所有的股东必须参加清算。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事务

成立清算组后7日内,清算组应将公司清算司法介入、清算组组成等事项书面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以及开户银行,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法院确认。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提交法院确认。

二、申请强制清算需要什么费用

1、股份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破产清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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