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改制中的几个难点问题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0:50:19 418 人看过

近几年来,随着集体企业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地方正在进行集体企业的改革,全面放开搞活企业。如何做好改革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的稳定,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做好集体企业的改制,关键是职工权益的解决。从近年来集体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来看,大多数是由于集体企业职工利益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从而导致职工因不满意利益分配和权利行使不断上访,并引起诉讼。职工权益的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资产量化在集体企业改制中,均应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以保障职工利益。经济补偿金又是集体企业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时的重要标准。资产量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资产量化的受益人范围集体企业资产在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后,就应当在制定量化标准前确定资产量化受益人范围。资产量化受益人范围的确定是涉及到改制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确定集体企业资产量化受益人的范围?这要根据我国关于集体所有制的相关规定来界定。我国宪法将集体所有制称呼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望文生义即可知道确定这一范围时应当与劳动相联系。国务院《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条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前款所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应当符合下列中任一项的规定:

1、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2、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3、投资主体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其中前1、2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当占主导地位。本项所称主导地位,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占企业全部财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应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财产属于举办该企业的乡或者村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从以上两个条文的规定来看,确定集体所有权受益人范围主要根据行为和身份两个标准来判断。

第一、在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判断是否属于本集体企业劳动群众,主要是根据其是否仍然在本集体企业工作、劳动。如果其人已经离开该集体企业,到达别的企业或者部门工作,则不再属于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对于已经离退休的职工,由于其已经根据企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障,或者由企业支付退休金得到了相关待遇,其自身亦未再在集体企业从事劳动,因而不应当属于受益人范围。

第二、在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判断是否属于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主要是根据其身份来判断。身份判断又主要是根据其是否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是否仍然拥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户口。如果农民离开本集体经济组织,到城市打工,只要其身份没有变更为城镇人员,就仍然应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群众。造成这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判断标准上的差异主要是我国长期以来的户口制度的影响。本文不在此对此方面的弊端进行评判。因此,我们在判断受益人范围时,应当根据该集体所有制企业自身性质来界定。

(二)资产量化的标准资产量化的支付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在一些地方的规定中,要求由企业资产的净资产在解决完职工的相关福利待遇、预留必要的改制费用后,应当量化给职工。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改制分流中,规定按照职工平均工资或者企业平均工资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在集体企业改制中,应当根据集体企业自身所处的位置制定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比如国有大中型企业自己设立的集体企业就可依据国资委859号文件制定经济补偿金标准。而地方集体企业可以根据本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制定资产量化标准。在本地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国资委859号文件制定资产量化标准。由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不仅是一种资合,更是一种人合和劳合;此外还由于集体企业由于历史较长、人员变化大,对于现有企业存量资产在进行量化时困难重重,矛盾突出,因此,在具体量化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集体企业在成立时一般既有国家投资,同时又有职工个人投资,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又存在集体投资的情况。在界定企业产权时应当充分体现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充分考虑对企业作出重大贡献人的利益。虽然集体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资产的归属,但是在对企业资产存量进行量化时不能不考虑到企业的管理层对企业所作出的贡献。适当考虑对企业作出重大贡献人的利益,不仅能充分调动这部分人的积极性,同时也体现了对人力资源的价值的尊重。

第三、充分体现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长期以来,人们把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片面理解为生产资料投入的结果,忽视劳动力的重要作用,投资收益过分地向生产资料所有者倾斜,劳动力除了工资收入以外,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从而使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不能有效的发挥。因此在集体企业股份制改制时必须确定劳动力的产权地位,必须承认在企业资产存量的形成中凝集着劳动力价值的部分,并用资产的形式进行量化。这主要依据劳动者提供的有用劳动量和劳动工作时间来决定。在遵循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如何平衡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量化企业存量资产的又一关键问题。首先应当确定投资主体的种类,其次是确定企业存量资产中哪些属于投资主体的投入;对于增量资产和企业利润在进行界定时,由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即资合和劳合,劳动力价值在集体企业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因此应当将劳动力产权和投资产权放在相对同等的位置,在对企业资产进行量化后,在受益人范围内实施具体量化。

二、职工股权设置及其行使建立科学的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持续发展的保障。集体企业公司化改制只是集体企业走出困境的第一步,而非解决企业发展的万能钥匙。在进行公司股份制改制时应当建立科学的股权结构,既要考虑到发挥管理层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防止一股独大,侵害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建立科学的股权机构的同时必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合理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只有健全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内部运行机制,企业的持续发展才有制度作为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集体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
    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和你企业的性质是不搭边的两回事情,一般情况下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改制文件中对土地的处置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办法。“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证书作为零资产同样可以和房产在一起抵押的。“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他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注意事项: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企业改制时,与县属破产、关闭、撤销、解散等情形的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现仍未就业的原正式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1、临时工、轮换工等未经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职工;2、省市属企业(含下属劳服企业)的失业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的失
    2023-03-02
    115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相关特点
    集体企业改制
    我国集体企业,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它在一个集体范围内,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只局限于一个集体的经济内部,而不能扩展到全社会,这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同全民所有制经济相区别的显著特征。与全民企业或国有企业相比照,集体企业有下列特点:——集体企业无论它处在那个行业,都应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或经济实体。——个集体企业的全体成员应是这一个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应属于他们。——集体企业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应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集体企业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决定分配方案。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由国家集中支配外,其余的收入,用来增加集体企业成员的福利和满足他们的需要。
    2023-04-26
    330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产权问题怎么界定
    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根据这一原则,可依据下列办法进行: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5、职工个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7、投资主体不清的所有者权益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8、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
    2023-03-26
    269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产权问题怎么界定
    一、集体企业改制产权问题怎么界定?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根据这一原则,可依据下列办法进行: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5、职工个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7、投资主体不清的所有者权益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8、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
    2023-04-17
    56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1、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资产流失行为。其主要表现:(1)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将部分资产无偿量化为集体股、个人股;(2)通过财务账表调整、会计科目合并等手段调减国有资产账面价值;(3)将一些机器设备无偿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四是企业因未能及时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效的资料,导致资产评估范围不全。2、部分企业改制后所需资金主要从商业银行借人,而且大部分资金被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造成资产结构失衡和资金分布不合理,经营资金的极度短缺。不少企业常面对银行催还贷款的局面,企业负担越来越重,工资费用支出大,应收账款比例高,企业虽已改制,但业务经营仍举步维艰。3、一些企业财经法纪意识淡薄,管理比较混乱,违纪违规问题普遍,会计信息资料失真现象严重。4、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名为职工人股,实则变相集资,有的职工因生活困难无钱交足股金,也有的职工因企业改制后经营状况继续恶化,要求退股。5、大多数企业改制后想
    2023-02-09
    258人看过
  • 农村集体企业改制案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集体企业改制案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资产流失行为。其主要表现:一是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将部分资产无偿量化为集体股、个人股;二是通过财务账表调整、会计科目合并等手段调减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三是将一些机器设备无偿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四是企业因未能及时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效的资料,导致资产评估范围不全。(二)、部分企业改制后所需资金主要从商业银行借人,而且大部分资金被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造成资产结构失衡和资金分布不合理,经营资金的极度短缺。不少企业常面对银行催还贷款的局面,企业负担越来越重,工资费用支出大,应收账款比例高,企业虽已改制,但业务经营仍举步维艰。(三)、一些企业财经法纪意识淡薄,管理比较混乱,违纪违规问题普遍,会计信息资料失真现象严重。(四)、"潜亏"大多是企业改制前形成,在改制中显现,在改制后无法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潜亏"的主要形式有:1
    2023-04-13
    394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企业改制就是集体所有制经济通过改革,使其所有权属性改变。集体企业无论它处在那个行业,都应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或经济实体。 集体企业改制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决定分配方案。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 更多>

    #集体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集体企业改制违法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
      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与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要区别基本相同。在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这两种犯罪主体集中表现为以下两类“人员”:即,被改制的集体企业的管理者、新设立的公司(企业)。是行贿罪还是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 集体企业改制法律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4
      被告侯万令原系济南市历城区郭店筑路队(以下简称筑路队)法定代表人。1995年11月23日、11月30日、1996年1月11日,侯万令先后以济南市历城区郭店筑路队的名义自原告处借款10000元、10000元、14800元,并出具欠条三张,约定利息为月息2%,未注明还款日期。后侯万令于1999年3月15日、2001年6月17日、2004年8月7日分别在三张欠条中签名进行了确认。因筑路队一直未偿还借款,
    • 集体企业改制法规修改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1
      ——集体企业无论它处在那个行业,都应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或经济实体。 ——集体企业的全体成员应是这一个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应属于他们。 ——集体企业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应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 ——集体企业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决定分配方案。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由国家集中支配外,其余的收入,
    • 那个集体企业改制员工安置方案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0
      国有企业改革初期,“买断工龄”成为众多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时至今日,“买断工龄”根本违反劳动法,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
    • 保定市竞秀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难点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1
      保定市竞秀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剥离后的资产处理难,尤其是涉及到主辅分离的情况,将辅业资产交出去处理会非常难。另外让剥离出去的资产实现自负盈亏更难。如何实现资产优化,让改制和重组后的企业能够实现盈利或达到盈利的最佳点真正实施起来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为企业资产重组的盈利预测或分析往往是依据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等纸面材料作出的,而这些被依据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自身也并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