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有未遂状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3 03:31:51 466 人看过

在通常情况下,侵占罪并不存在未遂性质。

侵占罪,顾名思义,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之意图,盗窃抢夺诈骗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从而将原本由自己保管、控制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擅自据为已有,且涉及金额较高,拒不归还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典型的结果犯,唯当行为人通过上述手法实际非法占有了他人财物并坚称不予归还之时,方能构成该罪名的犯罪既遂

若行为人尚未完成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全部行为步骤,则无法被判定为犯罪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侵占罪是持续犯还是状态犯
    侵占罪被归类为状态犯的行列。所谓状态犯,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一旦实践出来,犯罪就已经达成了实质性进展,然而违法状态将持续存在。具体到侵占罪这个刑法条目上,行为人一旦成功地占有了他人的财产,那么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犯罪行为便已生效,然而他所达到的非法占用他人财产这一状态却将继续保持下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7-31
    261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未遂状态存在吗?
    一、招摇撞骗罪的未遂状态存在吗?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构成要件的行为,且还必须发生特定危害结果才成立既遂的犯罪是结果犯。二、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的条文规定,没有“情节”或“数额”的要求,似乎行为人只要实施法条所规定的行为,就应认定为行为犯,构成犯罪既遂。这种以法律条文规定区分行为犯和结果犯的观点,是对立法技术的误读,仅以法律条文对构成要件表述作为判别行为犯或结果犯是过于表面化的表现。刑法通说认为,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有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一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骗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最终会在客观要件中以危害结果的形式表现出来。
    2023-06-03
    454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是不是有未遂状态
    一、合同诈骗罪是否有未遂状态合同诈骗罪是有未遂形态的。认定标准:尚未能实际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基于合同诈骗犯罪属于结果犯,它的犯罪既遂与未遂应以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与否作为区分标志。合同诈骗未得逞,是指犯罪人着手实施诈骗行为,诱骗对方签订、履行合同后,尚未能实际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行为人对他人进行合同诈骗,但仅构成未遂的,同样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应当对其按照未遂犯的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合同诈骗罪未遂的数额怎么认定合同诈骗涉及三种数额,即受骗损失数额、实骗数额和行骗数额。受骗损失数额是指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数额,实骗数额是指受骗者被骗而实际交付给犯罪分子的财产数额,行骗数额则是指犯罪分子主观上预计达到的诈骗总
    2024-01-18
    279人看过
  • 危险犯确定了有未遂的状态吗?
    一、危险犯确定了有未遂的状态吗?有的。危险犯未遂的判定,核心在于如何认识危险犯的既遂标准。因为,所谓危险犯的未遂形态,在理论构造上即指已着手实行构成要件行为,但因为客观原因尚未达到既遂状态的危险犯,而危险犯的着手可依据结果犯未遂一般理论进行认识,并不具有本质上的特殊性,而与结果犯的既遂认定不同的是,危险犯通常并不存在现实的结果而具有认定上的特殊性。因此,准确界定危险犯的既遂标准是危险犯未遂认定的前提。二、危险犯的行为危险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危险是被判断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与盖然性的状态。危险是行为的危险,即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导致侵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因而也可以称为行为的属性;而不是作为结果的危险,即行为所导致的对法益的危险状态。之所以将危险理解为行为的危险,即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对法益造
    2023-04-29
    277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的未遂状态要判刑吗
    一、介绍卖淫罪的未遂状态要判刑吗介绍卖淫罪之未遂状态是否应受到法律惩处,其判决须考量诸多复杂因素,并结合特定案件情形及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确规定,介绍卖淫罪主要指代为色情业者与潜在嫖客搭建中介桥梁的行为。若此类行为之人已开始实际实行介绍卖淫活动,却因非自身意志所能控制的原因而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便可认定为此种犯罪的未遂形态。在此前提下,等同于犯罪既遂,可以参照既遂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最后是否面临判刑还须深入探讨此种未遂形态的具体情节,其中涵盖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行为执行的彻底性以及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倘若行为人的行为已接近完成,对社会公共秩序及良好道德风气构成重大威胁,即便尚未实现既定目标,仍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接受相应刑罚。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及判决结果均需依据法院审理案件的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如需更为详尽的
    2024-07-15
    312人看过
  • 抢夺罪既遂有停止状态吗
    在抢夺罪既遂构成之后,并未存在终止的情形。一旦该犯罪行为得以完整实施,且财物已经从受害者手中脱离了掌控,而且行为人成功地获取到了财物,那么便可以认定为抢夺罪既遂。在此情况下,犯罪形态已然明确,并不存在停止与否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8-22
    342人看过
  • 盗窃罪占有状态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盗窃罪中所涉及到的占有状态,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实施犯罪行为之人对他人财物所处的实际控制及支配的具体情况。在此类犯罪案件的审查和裁决过程中,占有状态的认定对罪名的确立以及量刑标准的设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若某项财物正处于其所有者或者合法占有人的直接掌控之中,那么倘若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破坏了这一控制关系并最终获取了该财物,便可被视为构成了盗窃罪。例如来说,当他人将钱包放置于自己的口袋内、将物品锁入柜子中等情形时,这些财物均处于一种明确且确定的占有状态。然而,对于那些位于公共场合但具有特定归属的财物,比如停放在特定地点的自行车,同样应当被视作处于被占有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4-08-05
    165人看过
  • 渎职罪能否存在犯罪未遂状态
    渎职罪35个罪名中,约有四分之三是结果犯,在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对犯罪后果均有明确的规定。有些人认为,既然《规定》中有了明确的后果才能立案,那么没有造成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也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而且,司法实践中很少见到渎职罪以犯罪未遂判决的。笔者不同意以上观点:第一,在理论层面上,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犯罪未遂的定义及特征,《规定》虽然明确了各类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但并不意味着这类案件不存在未遂状态。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故意犯罪可以有未遂形态,因此渎职罪中的故意犯罪也可以有未遂形态。第二,犯罪构成以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一般是指既遂犯或单独犯的构成要件。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对基本的犯罪构成
    2023-03-02
    415人看过
  • 渎职罪犯罪未遂状态及其处罚
    犯罪未遂存在于部分故意犯罪之中,在自然犯中较为常见,但在渎职罪等法定犯中能否构成却存在争议。一、渎职罪能否存在犯罪未遂状态渎职罪35个罪名中,约有四分之三是结果犯,在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对犯罪后果均有明确的规定。有些人认为,既然《规定》中有了明确的后果才能立案,那么没有造成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也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而且,司法实践中很少见到渎职罪以犯罪未遂判决的。笔者不同意以上观点:第一,在理论层面上,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犯罪未遂的定义及特征,《规定》虽然明确了各类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但并不意味着这类案件不存在未遂状态。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故意犯罪可以有未遂形态,因此渎职罪中的故意犯罪也可以有未遂形态。第二,犯罪构成以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
    2023-06-11
    112人看过
  • 侵占罪未遂判刑有几种
    法律综合知识
    一、侵占罪未遂判刑有几种对于侵占罪的未遂判决结果,并无任何固有的类别可供参考。这是因为具体的刑罚将由案情的独特性所决定。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行为,法律允许其与既遂犯相比,给予较轻或减轻的处罚。这就意味着,如果某人已经开始实施侵占罪行,且由于非其意志的因素未能最终完成该行为,议员在审理审判期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给予被告人较轻或减轻的刑罚。然而,最后的刑罚具体如何应施,还需综合案件的全貌,如犯罪性质的严重程度,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构成的损害程度等等多方面考虑因素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侵占罪未遂的情况包括哪些若需判定侵占罪是否构成未遂,则需检测被侵犯的财产所有权是否已经产生变更,亦即公司、企业等体是否已经丧失
    2024-07-05
    308人看过
  • 侵占罪中犯罪未遂判刑吗
    一、侵占罪中犯罪未遂判刑吗1、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侵占罪犯罪未遂的,会不会减刑,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二、侵占罪与盗窃罪有何不同1、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侵占罪是不转移占有的犯罪,即行为人只是基于不法所有的意图将原已占有的他人财物不法领得的行为;而盗窃罪是转移占有的犯罪。2、侵占罪中的财产“自己占有”侵占罪中的“占有”,是指行为人对财物的事实上支配,即依规范的、日常生活常态下的社会观念标准判断存在事实上的财产控制关系。而支配是否合法,是否有成文的合同等均在所不问。3、占有事实表明原财物所有人对该财物的占有权受到排除侵占罪的成立,是行为人将业已占有即已经形成
    2023-04-21
    355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状态?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烟草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实践中,有的行为人非法经营卷烟尚在收购、储存或运输阶段,无法通过计算其获利数额把握是否入罪以及达到何种法定刑幅度,也有的行为人多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已经销售金额和尚未销售货值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如何确定行为总体的经营数额以正确量刑。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需要我们厘清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对于该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以实际销售作为既遂标准。理由是,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零售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核心行为和最终落脚点都是出售行为,不加以区分则无法体现非法经营行为以谋利为目的的主观特征。从客观方面看,同样是实施了收购、储存、运输、包装等经营行为的,对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烟草专卖制度所产生的危害,尚未
    2023-04-23
    191人看过
  • 关于共同犯罪的未遂既遂状态是什么
    关于共同犯罪的未遂既遂状态是根据是否达到犯罪结果来进行判断。共同犯罪既遂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完全具备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与共同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共同犯罪是否已经得逞,共同犯罪尚未得逞的,是共同犯罪未遂。共同犯罪已经得逞的,是共同犯罪既遂,关于共同犯罪得逞与未得逞的标准,刑法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参见共同犯罪未遂。共同犯罪预备是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预备行为,能否成为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刑法理论上有三种不同观点:(1)肯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2)否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只有在犯罪实行阶段才能成立,在犯罪预备阶段不能成立。(3)折衷说。认为如果刑法规定某一犯罪预备行为本身可以成为犯罪,就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否则就不成立。中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不能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
    2023-03-23
    135人看过
  • 帮助犯的未遂状态是哪些
    帮助未遂就是实行犯接受帮助以后,已着手实行犯罪,但因帮助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没有完成犯罪。帮助犯的未遂成立要件有四:一是实行犯接受了帮助。二是实行犯已着手实行犯罪。三是实行犯未得逞没有完成犯罪。四是未完成的原因属于帮助这意志以外的因素。《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5-1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职务侵占罪存在未遂状态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4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是存在未遂状态的,其需要在犯罪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造成犯罪不能得逞。《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未遂犯罪是犯罪状态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1
      犯罪未遂也是属于一种犯罪的状态。当事人虽然犯罪未遂,但是既然已经用到了未遂这种状态来给他的犯罪定性,就说明他已经着手实施了这个犯罪,至于未遂肯定是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一旦犯罪未遂,那么尽管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也是需要面临刑事处罚的。
    • 滥用职权罪有无未遂状态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3
      滥用职权罪也是有既遂和未遂状态之分的。根据《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来看,本罪是结果犯,也就是说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结果的,就达到了既遂的标准;但如果犯罪行为人因客观原因导致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发生的,就构成犯罪未遂。
    • 对于危险犯有未遂状态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25
      有的。危险犯未遂的判定,核心在于如何认识危险犯的既遂标准。因为,所谓危险犯的未遂形态,在理论构造上即指已着手实行构成要件行为,但因为客观原因尚未达到既遂状态的危险犯,而危险犯的着手可依据结果犯未遂一般理论进行认识,并不具有本质上的特殊性,而与结果犯的既遂认定不同的是,危险犯通常并不存在现实的结果而具有认定上的特殊性。因此,准确界定危险犯的既遂标准是危险犯未遂认定的前提。
    • 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中止形态既遂状态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统称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某种危害后果已经发生、完全符合某个罪名的犯罪构成等(具体到每个罪名,其既遂标准是不一样的);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行为,之所以犯罪行为在这个阶段停止,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犯罪过程不能继续向前发展。如果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那么构成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不管是在预备阶段还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