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分割管辖权如何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0:40:16 123 人看过

婚后财产分割管辖权的认定:公民因为婚后财产分割问题,而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对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享有管辖权。

一、债务纠纷应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发生债务纠纷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涉外婚姻在哪里诉讼

涉外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我国没有住所地,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范围如何确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后财产分割相关文章
  • 如何确认商标侵权管辖
    (1)对侵犯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不再依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管辖。其他司法解释中有关依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管辖的规定,不再适用于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2)司法解释规定的查封扣押地,仅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人民法院在诉前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诉前申请采取临时措施时,首先应当确定自己有管辖权,不得因采取诉前临时措施而认为可以取得管辖权。(3)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假冒卷烟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是哪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
    2023-08-06
    64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适用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后财产分割适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范围怎么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对法人或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怎样管辖1、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
    2023-03-13
    432人看过
  • 离婚案件已经管辖,婚内财产分割管辖法院
    一、离婚案件已经管辖,婚内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
    2023-03-23
    243人看过
  • 离异后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在处理财产分割过程中须把握以下几点:(1)、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2023-02-22
    296人看过
  • 财产侵权损害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023-04-29
    154人看过
  • 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如何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的,对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一、结婚未满一年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一般情况下,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也就是参照上面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二、男方出轨了要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出轨一般不会对离婚财产分配造成太大影响。首先确定男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
    2023-06-22
    5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后财产分割如下: 1、对于婚后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或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 更多>

    #婚后财产分割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财产分割纠纷管辖法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2
      财产分割纠纷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的管辖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最容易产生财产方面的纠纷,而此时的解决最好通过司法途径。首先要确定离婚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这样才能提交起诉书,启动诉讼程序。
    • 如何确定财产分割法院是否管辖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31
      离婚财产分割,管辖法院一般按照被告原则确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居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同一诉讼诉讼的住所和经常居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管辖要怎样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6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关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一般都是到被告所居住地区的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且一般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都是首先通过协商来进行解决的,但若是协商不成的,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 共同财产分割管辖确认标准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
      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是给付之诉还是形成之诉,具体如下: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给付之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当事人提起给付之诉的目的,在于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二是给付之诉具有执行性,即法院作出的给付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的要
    • 夫妻离婚时怎么确定财产分割的管辖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7
      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的,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