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未成立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40:35 75 人看过

未成立公司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在公司成立后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一、劳务资质能签大包合同吗

筹备中的公司不是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是法人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企业指的是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筹备中的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单位,但还没有开始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因此不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指的是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显然筹备中的公司也不是个体经济组织。那么筹备中的公司就不是用人单位了吗?

按照公司的理论,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但是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该对筹备过程中的一切债务负责。筹备中的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发起人才是用人单位。发起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雇佣员工并形成劳动关系。一旦公司成立,则发起人雇佣员工的行为也就被视为是公司雇佣员工的行为。员工成为公司的雇员。反之,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则发起人仍须对员工负责,承担一切用工责任。

因此,筹备中的公司应以书面的形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起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由于公司营业执照尚未拿到,公章也没有,因此不需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一旦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就应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作为对这次雇佣行为的追认,从而使发起人的个人行为成为公司的法人行为。

二、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可否请求返还出资款?

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可以请求返还出资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也是由所有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是什么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故而公司章程具有契约性质。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和公司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股东出资额必须充足,否则构成违反股东承诺。修订后的公司法第28条第2款、第84条第2款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违反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而未缴足出资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当属严格责任,无论瑕疵出资股东主观上是否有过错,皆应对公司和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原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入伙时,原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因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由原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人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收回的财产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合伙人退伙的,应当按照规定分担损失,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与退伙人结算,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如果在撤销时存在任何未解决的合伙事务,则应相应扣除应赔偿的金额,清算应在事务解决后进行退伙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返还方式应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伙人对退伙前因退伙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因退伙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六十条本章规定适用于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如果本章没有规定,则应适用本法第二章第1至5节中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上述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
    2023-05-07
    25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在企业合并或分立时是否有效?
    企业合并分立劳动合同有效,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合并分立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分立分立后的多个公司对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
    2023-07-12
    322人看过
  • 【合伙企业协议范本】合伙企业合同
    合伙企业合同合伙企业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合同。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第二章合伙
    2023-06-06
    463人看过
  • 主合同未成立该抵押权是否有效
    主合同未生效,抵押权一般来说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履行,当事人可以设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
    2023-07-28
    205人看过
  • 合同未签署是否成立并生效
    一、合同未签署是否成立并生效虽未签字但已实际履行且被对方接受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
    2023-06-17
    239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3、合伙事务的执行;4、入伙与退伙;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
    2023-08-12
    126人看过
  •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联营企业分三种:法人型、合伙型、合作型。合伙型联营企业是合伙企业的一种类型,除了这种企业联营的形式之外,合伙企业还可以是个人组成的合伙形式。联营企业是联营各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分法人型和合伙型两种。(1)法人型联营企业具有法人地位,联营各方的出资构成该企业的独立财产,联营各方协商组成该企业的组织机构。该企业完全独立于联营各方,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联营各方仅以其出资额对该企业负有限责任。(2)合伙型联营企业属
    2023-06-01
    259人看过
  • 怎么成立个人合伙企业
    个人合伙企业
    一、成立个人合伙的法律要求是:第一、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二、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三、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应当认定为合伙关系成立。二、个人合伙企业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2、设立合个人能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
    2023-06-06
    25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是否承担合伙企业亏损
    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具有无限的连带责任,在发生巨大亏损时,有限合伙人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剩下的就需要普通合伙人承担了。一、合伙企业债务一定要个人承担吗合伙企业债务不是一定要个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具有下列方式:1、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予以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普通合伙人承担债务超过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三、企业债务怎么承担责任因为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法律对其债务责任
    2023-03-01
    496人看过
  • 合伙人以欺骗手段处分合伙企业财产是否有效
    以欺骗手段处分合伙企业财产无效。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违反《合伙协议》,其他合伙人应当以《合伙协议》争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或者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处置通常由个别合伙人执行。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的共同性质,个人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授权如果个人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授权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怎么办?根据国际公认的规则,应根据财产的受让人是否善意加以区分。所谓诚信就是无知。如果受让人正在转让合伙财产,如果受让人不知道并且没有实际理由相信他应该知道该财产是合伙财产,或者尽管他知道该财产是合伙财产,他不知道,也没有合法理由相信他应该知道合伙人无权处分财产,也就是说,他应被视为善意的,否则将被视为恶意的,并且根据保护善意受让人的法律和政策,合伙企业不得以个别
    2023-05-07
    445人看过
  • 独资企业是否有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不允许加入合伙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求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哪些认识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规定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为具有中国国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法律禁止的人员除外。且前述的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个人独自企业时,应当提交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材料。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有哪些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
    2023-03-07
    236人看过
  • 合同成立而未生效是否属于合同灭亡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是不属于合同消灭的。合同成立会产生合同效力。而合同消灭是指出现合同已经履行、合同相互抵销、债权人免除债务等情形时,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情形。一、合伙协议终止并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二、定金合同的终止原因,定金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
    2023-04-05
    165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欠款是否构成侵权
    有限合伙人欠合伙企业的款项是否属于侵权有限合伙人欠合伙企业的款项属于民事债务纠纷,而不是侵权。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或者合伙企业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应属于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权益和财产应返还合伙企业;如果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07
    154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否只能委托一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合伙企业事务
    律师回答说:合伙人有同样的权利处理合伙事务。但是,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所有合伙人的决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在外部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果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则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应由其指定代表执行如果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如果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入归合伙企业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如果一名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暂停执行。发生争议时,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应当依照
    2023-05-07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中,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如果没有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私下签订的转让是无效的,除非最开始签订的合伙协议有特殊的约定。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新的入伙人入伙的需经过其他的合伙人的同意,并且新入伙人对合伙企业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
    • 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伙企业是怎么成立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条的规定,合伙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而只能是自然人,同时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只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经营的人如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也不能成为合伙人。 (二)必须有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关于设立合伙企业和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 企业合伙成立后是双务合同好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7
      合同是双务合同。法律规定,双务合同是指双方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包括买卖、租赁、合伙、贷款、运输和财产保险。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职业目的而订立的共享利益和风险的协议。因此,合伙合同是双务合同。【辟谣】合伙合同必须书面签订?真相:是的分析:虽然《民法典》没有规定合伙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合伙企业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因此,合伙合同必须书
    • 合伙企业能否成立独资公司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合伙企业不能成立独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独资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不属于自然人,也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合伙企业不能成立独资公司。
    • 有限合伙企业b1与a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之间是否可以形成连带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你所注册的A公司可以向外投资,但是不能成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投资人。 2、因此,你与X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B1,A在B1当中承担的债务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是你的朋友X为普通合伙人,而你所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