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在网络上有什么变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23:22 171 人看过

1、数字化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法律对于数字化作品的态度明确:视同传统作品,一样给予著作权保护。因为,数字化只是改变了作品的载体,对著作权法要求的著作权作品两大特性——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不构成任何改变。

在王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一案中,被告以作品数字化=新著作权为由进行抗辩,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部作品经过数字化转换,以数字化方式使用,只是作品载体形式和使用手段的变化,并没有产生新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也同样适用于数字化作品,被告因此被法院判决败诉。

2、著作权在网络上的新权利

2001年最新修订的中国著作权法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即著作权人拥有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软件)的权利。著作权法还规定,此项权利可由著作权人自由处分,既可许可他人使用,也可整体转让。

在王蒙等诉世纪互联一案中,被告又以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没有法律禁止为由进行抗辩,当时新著作权法尚未公布,信息网络传播权尚未确立,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著作权法对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没有明确界定,但著作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网络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将对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人尤其是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对此若不控制,互联网上的著作权则将形同虚设。因此对当时著作权法中第10条第5项关于以复制、表演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作了扩充式解释,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人的固有权利之一而判决原告胜诉。

修订后的中国著作权法认同了上述观点,新创设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新权利,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网络著作权该归谁?
    网络著作权
    歌手汪峰打官司了!而且是和自己以前的老东家——创盟音乐和华动飞天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状告这两家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把汪峰的《旅途》等18首歌曲作为彩铃下载等无线增值业务,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206万元。对于这场官司,汪峰说:我是为了所有歌手的网络著作权益。11月12日,朝阳区法院对这场官司进行了开庭审理,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任何法规对歌手的网络著作权益进行规定,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这场官司也被称为中国歌手网络权益第一案,本报对多名歌手和唱片公司的老总进行了调查,发现网络著作权益处于一个空白的地带,沈阳原创音乐网的负责人葛魏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规范合同文本。出头:汪峰状告老东家这次出头鸟是汪峰,他对记者说:2008年初,我发现我的《旅途》在2007年某彩铃下载排行榜上进入了前十位,下载量达500多万次,而《怒放的生命》专辑中所有歌曲的无线增值下载量总和约为1000万次,而我本人却一
    2023-06-08
    363人看过
  • 网络侵犯著作权会有什么后果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二)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本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的界限1、主体要件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体只能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一般是制作者,有时可能是与制作者通谋的发行者或销售者。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则可以是复制发行或出版,也可以是制作、出售,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构成犯罪。在实践中,行为人如果实施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构成犯罪,又销售其制作的侵权复制品而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后一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的不可罚之事后行为,对其只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而不能再定一个销售侵权
    2023-07-15
    180人看过
  • 网络知识产权著作权指的是什么
    一、网络知识产权著作权指的是什么1、(1)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2)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2、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
    2023-04-20
    87人看过
  • 从网络侵权案件谈网络著作权问题
    2008年,权利人向网络使用者发起了声势浩大的维权诉讼,北京市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也受理了有史以来最多的网络侵权案件,承受了巨大的审判压力。这些案件绝大部分是著作权纠纷案件,共1035件,比2007年344件增长了近两倍,占全部案件1586件的65.3%。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我们真切体会到,便捷高效的网络向人们开启了知识海洋的大门,对知识的热情促动了人们对网络的热情,成为推动网络不断前进的动力。但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其间不断产生侵权纠纷,作为审判一线的法官,我们深感在维护这份热情、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与制止知识产权侵权人行为之间作出平衡的艰巨性和重大责任。当一部影片被诸多网络公司使用、当任何一家网络公司成为被告且多次成为被告司空见惯的时候,我们应该承认,网络著作权问题已经是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了,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探寻网络的理性与秩序,即让纠纷主体的当事人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规则并
    2023-06-08
    286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在网络环境下有哪些具体表现?
    1、将他人作品上载到互联网上,供互联网用户下载或浏览。2、将已在互联网上的作品进行转载或复制。3、为互联网上非法复制、发行作品提供辅助性服务的行为。4、利用超链接技术,将其他网站的网页内容链接到自己的网页中,损害其他网站的相关权益。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执行地域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被诉讼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023-07-05
    147人看过
  •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网络著作权纠纷怎样解决?
    情形:1、网站未经许可,登载他人已在网络上传播但已经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作品的;2、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3、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4、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6、其他侵犯网站著作权的情形。网络著作权纠纷怎样解决?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
    2023-06-18
    144人看过
  • 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的保护措施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1、用户著作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2、网络作品专有权和用户的利用权难以平衡。网络著作权是指网络环境下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它是以传统的著作权为基础,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著作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五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
    2023-07-06
    414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有哪些保护手段?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法律保护措施有:1、刑事救济,通过刑法来调整和约束侵权行为。2、诉前禁令,权利人起诉前申请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力人的顺势进一步扩大。3、诉前证据保全,为防止侵权人毁灭、转移证据,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申请法院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4、全面赔偿原则,即侵权人不应仅赔偿权利人因侵权所损失的收益,还应当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公正费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协商和解,协商和解具有高效、简便、经济等优点,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二)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般由消费者协会、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参加,消费者协会起着居中调解的作用,也可以提出解决纠纷的有关方案或者建议,但是并不能代替消费
    2023-07-15
    244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人权利的探究
    网络著作权人的权利:1、出版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拍、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目标;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9、表演权,即公开展示作品,以及通过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网络著作权人可以行使的权利1、起诉权。在发现侵犯自己著作权的内容后可以控告侵权人,这是一项基本的权利,也是每个权利人都应该积极主张的。2、警告权。当著作权人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
    2023-07-04
    128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授权方式初探
    问题的提出著作权为私权。著作权法赋予作者对其创造成果的利用享有支配权,作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作品使用的方式、条件和价格,选定作品的使用者。著作权的私权属性透过权利的自主行使得到充分体现。然而,著作权的行使和管理由权利人亲历亲为从来就是件困难的事情。首先是音乐作品的表演权,以后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个人难以行使许可权的领域变得越来越多。在数字和网络时代里,各种作品通过网络传播,从文字作品到音乐、视听作品,从图片、影像作品的计算机软件,数字化和网络化不仅促进了作品的传播,也推动了作品的创作,著作权作品的使用量和需求量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因作品授权通道不畅给传播系统带来一些难题。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例。网络传播权主要涉及到电子出版商、据库制作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面对浩如烟海的作品和数量庞大的作者,这些作品的使用者要一一获得授权许可的难度,所要付出的交易成本之大是可以想知的。这里的交易成本系使
    2023-06-08
    347人看过
  • 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
    1、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权地域广。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国界有关的权利就不再有效,就不能再受到这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的保护,甚至在一国范围之内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就会产生差异,而互联网的无国界性特点,使得在确定纠纷管辖法院和选择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2、网络著作权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由于网络传播的迅捷性,往往一项网络著作权被侵权之后,就会被迅速的重复侵权,相应的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极其严重,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来讲,波及面更广,造成损害更加巨大,侵权行为在更短的时间内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后果。3、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链接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物质表现形式来讲,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往往具有非物质性的表现形式。4、网络著作权侵权客体拓宽。较之传统的网络著作权客体范围来讲,
    2023-03-21
    146人看过
  • 正确适用著作权法解决网络著作权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作了修改并重新公布,记者今天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负责人:《解释》是在著作权法修改前、法律没有对网络著作权问题作出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出台的。《解释》对涉及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品数字化形式与著作权的关系、著作权人享有的在网络传播作品的权利、网络传播作品行为的性质、网络环境下的法定许可使用作品、侵权行为的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权利管理信息保护、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等问题的法律适用等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基础,基本解决了网络著作权保护的难题,具有前瞻性,不少内容为著作权法修改时所采纳。实践证明,《解释》的出台,是人民法院在信息时代为著作权提供司法保护的一个亮点,受到公众和法学界的
    2023-06-08
    208人看过
  • 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势在必行
    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人员今天下午在分组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普及,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势在必行,亟需在立法过程中加以规范,以真正促进网络信息业的健康发展。据了解,近几年计算机国际互联网不断发展,截至2000年底,我国上网用户超过2250万人。网络媒体的繁荣为网民提供了丰富的新闻信息资源,但也引发了许多网络侵权行为并日渐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南振中认为,草案的有关条款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信息网络的规定,表明信息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同时他还表示,为规范网络环境下对作品使用的正常秩序,应在草案中进一步增加对信息网络作品著作权加以保护的内容,如著作权作品应当包括信息网络作品;信息网络使用时事新闻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未经著作权人许
    2023-06-07
    273人看过
  • 作品被公开到网络平台上,著作权人该怎么维权?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传播速度越来越快,透明度越来越高,有些网友会未经许可将作家的作品上传到网络平台上,造成作家的作品销量下降,利益遭到损害,著作权得不到保护,除了上传者,著作权人该怎么向网络平台主张权利和赔偿?对于作品被上传、公开到网络,著作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1、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通知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被侵权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侵权内容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4)被侵权人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如果被侵权人发送的通知不满足上述通知要件时,将被视为未发出有效通知。2、要求侵权者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删除涉嫌侵权的内容;(2)断开与涉嫌侵权的内容的链接;(3)将通知书转送提供内容的网络用户。3、在以下情形中,著作权人可以要求网络平台进行赔
    2023-04-30
    30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网络著作权是什么,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含义,网络著作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
    • 网络著作权是什么意思,网络著作权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的定义和种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1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
    • 在网上侵犯著作权,网络微信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越来越多,随着微信用户的越来越多,微信公众号也得到大家越来越多的重视,有更多的人愿意花时间去阅读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但是这其中存在一种现象,各公众号之间文章的重复率非常高。那么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一: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
    •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网络著作权的具体含义与相对与传统作品的著作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 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
    • 网络著作的著作权从什么时候取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
      网络著作的著作权自完成时取得,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