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案件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0:20:18 330 人看过

曹先生咨询,我因停车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打伤,当时我打了110报警后到派出所处理。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三个月了,我多次催促派出所处理,但他们久拖不决,一直没有说法。问这类治安案件在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办理期限?

宋律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由此,你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催促派出所抓紧办理。如果你申请了伤情鉴定,那么到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的时间是不能计算在办案期限内的。

张同学咨询,我是一名高校学生,我们学校在网上公布7月12日以后学校内不能有电动车行驶,我的电动车在校园停车场停放,在12日的早上被学校没收,我去向学校要车,学校不给也不给我任何手续说明为什么不给车,我该怎么办?

宋律师:学校没有权利没收你的个人财产,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没收。你可以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学校没收你车的上级部门反映。必要的时候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报警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不计入工伤鉴定期限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三、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申报(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
    2023-03-24
    385人看过
  • 治安案件鉴定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十二、关于办理治安案件期限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里的“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治安案件。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应当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
    2023-04-06
    294人看过
  • 行政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
    一、行政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二、行政鉴定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物纠纷时,对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和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的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1)鉴定活动是行政行为,鉴定结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鉴定机构承担;(2)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复验、复检等程序,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据鉴定结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三、办案期限办案期限指的是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审结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
    2023-04-18
    114人看过
  • 刑案审理过程中哪些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一、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1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2023-02-14
    20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精神病鉴定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应当计入办案期限。有些案件必须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出鉴定。由于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情况比较复杂,往往需要经过段时间的鉴定工作才能得出结论,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一、司法鉴定行为能力的流程是什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时,应该通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者鉴定委托人到现场进行见证。《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
    2023-03-09
    159人看过
  • 精神病鉴定时间 计入羁押期限
    在刑事拘留的期间内,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是不会影响羁押期限的。鉴定是侦查的手段之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是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该要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一、刑事拘留最长的长期限是多久刑事拘留最长为37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
    2023-03-11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报警
    词条

    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一般情况下,你所报警的内容只要是法定范围内的应当受理的警情,报警都会产生作用,所以你必须清楚你所报的事件是否属... 更多>

    #报警
    相关咨询
    • 鉴定时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3-30
      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人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人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
    • 未遂被害人伤情鉴定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伤情鉴定表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7-24
      伤情鉴定的时间是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
    • 治安案件鉴定鉴定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1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十二、关于办理治安案件期限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里的“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提高办案
    • 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第一百二十二条(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六机关实施规定,》第33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