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一定不去会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1:13:17 406 人看过

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决定是否参加,但如果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债权实现。

债权人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时,应向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的职责范围

1、核查债权

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立、是否合法、发生的时间、数额的大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是连带债权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债权的申报人进行询问,也可以提出异议。这个过程就是债权人会议履行债权调查债权的职能的过程。

2、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

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管理人的选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享有申请更换权。债权人会议申请更换管理人的原因限于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的履行职务或者其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形。对于债权人会议的申请,人民法院如果同意,将解任原管理人,另行指定管理人,但债权人会议不得直接自行选任管理人。

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的支付,实质上是以债权人清偿收入的减少为代价的,因此,债权人有权监督破产费用的支付,以防止因不合理增加开支而损害债权人的清偿利益。

3、监督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有权通过以下方式对管理人行使监督权利:

有权随时调查债务人财产的状况,并有权随时要求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所管理的财产的情况;

监督管理人的处置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不能拒绝列席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参加债权人会议时要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要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同样不能拒绝回答。

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监督,应当还体现在事后救济上,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的行为违背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的行为予以撤销。

4、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对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何产生,破产法没有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依据自治原则,依其认为合适的选举方式选任债权人代表。关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撤换方式和程序,也是同样,应当遵从债权人自治,可以由债权人会议主席或一定人数的债权人会议成员亦或债权人委员会其他成员提出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提案,由债权人会议研究、表决、决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也可以向债权人会议提出辞职,由债权人会议研究是否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自主权,必须受到法律和人民法院的一定约束。

5、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

债务人只要营业就会发生经济往来,其作为债务清偿担保的全部资产数额就会发生变动,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从而影响债权人最后受偿程度的大小,所以债权人会议有权利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由于债权人会议不存在,由管理人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这项决定权由债权人会议行使。债权人会议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债务人或管理人企业可以继续生产、与第三人签订、履行合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照常进行。债权人会议决定债务人停止营业的,除了维持企业的必要的活动外,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不得再擅自进行其他活动。

6、通过重整计划

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制作,并且必须在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的六个月到九个月内同时提交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关于重整计划的表决通过,具有和其他任何决议的通过不同的特点。由于重整计划对不同种类的债权人影响的程度不同,重整计划的表决是按照不同的债权分组通过的。从操作上说,债权人会议必须将讨论重整计划草案中对债权的分类列为在先的议程,对债权分类存在异议的债权人必须尽早提出异议,以免对之后的重整计划分组表决造成障碍。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公告,重整计划正式生效。重整计划草案在某些组没有通过的,债务人或管理人还可以与该表决组再次协商,再次表决,或法院强制批准。

7、通过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是清偿债务的协议,一般要求s作出适当让步,放弃部分债权,因而和解协议必须由债权人会议决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是指管理人依照法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在破产程序中所进行的接管、清理、收集、保管和维护债务人财产的一系列活动。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的目的是在防止财产的不当减少和无谓损失的同时,尽可能地谋取债务人财产的增值。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开始履行职责后,应尽快制定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破产清算中,要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分配,必须实现破产债权的等质化和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以保证破产分配的公正和合理,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也就是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转化成金钱状态的过程。管理人应当适时准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供债权人会议讨论。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按各债权人的应受偿顺序和应受偿比例将破产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程序,是整个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点。破产分配是与债权人利益最为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债权人会议的审议。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进行充分的讨论,管理人对于债权人的异议应当及时作出反应、适当做出修改或解释。关于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破产法规定了特殊的表决规则:如果债权人会议一次表决没有通过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可以就该破产财产分配进行进一步的讨论修改,进行第二次表决。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认可财产破产分配方案,也可以裁定管理人纠正或重新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会议(下)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三节破产监督人制度一、破产程序的公正、效益目标与监督人制度破产作为一种特殊的司法程序,其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换、资源的配置和重新组合,要求做到公正、有序。在破产程序中,公正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破产作为文明社会债权的终极保护形式,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以将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为目的的审判上的程序。其最终目的就是要保证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保障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这与债权的平等性特征相吻合,又与破产程序开始的特定前提相适应。债的平等性特征,特指债权人之间的债权除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有担保物权或法定优先权)者外,不考虑其发生时间的先后、金额之多寡、债权发生之原因,都应当平等地接受清偿[19]。破产程序的开始大多发生于债务人资产负债率超过其安全系数之时,而此时维护债权平等性的最终途径,便是通过破产程序谋求债权的公平清偿。公正本是个抽象的概念,但其价
    2022-04-05
    131人看过
  • 申报债权的人是债权人会议成员吗
    是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资格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指出:“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上两法均规定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但是组成债权会议的债权人是应具备一定的资格的,一般来说,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资格由以下三个条件构成:一、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在企业宣告破产前就以成立的债权;二、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已按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三、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经债权人会议审查核实后确实存在的债
    2023-08-02
    381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有什么职责?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
    2023-05-07
    466人看过
  • 质权人一定是债权吗
    一、质权人一定是债权吗不是。质押权人与债权人可以不是一个人,质押权人与债权人很多时候都是不同。只有当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质权人行使质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一)债权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
    2023-05-06
    495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可不可以缺席
    一、债权人会议可不可以缺席债权人会议可不可以缺席,但是如果缺席的对债权的实现产生了影响的,后果自负。因为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确定是否参加的,但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可能会对自己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
    2024-01-21
    429人看过
  • 离婚协议会不会对债权人有效
    一、离婚协议会不会对债权人有效离婚协议一般是对债权人无效的。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不具有对第三人的作用效力,但涉及财产、债务等内容的,若经债权人同意,则该部分内容对债权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吗协议离婚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具备下
    2024-01-26
    413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定义和架构
    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权人会议由所有债权人组成,是一个临时性机构,不是民事活动的权利主体,其所作出的各项决议要由即等相应机构执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1)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2)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依是否具有表决权分为两类: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表决权的债权人(3)当债权人兼有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虽享有表决权,但所代表的债权数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时,只能就未受清偿的数额享有表决权。(4)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负责主持债权人会议,行使赋予和债权人会议委托的职权。设立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名,由法院在无优先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会议召开规定: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决定以下事项: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
    2023-07-20
    364人看过
  •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一、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会议。”这表明,债权人会议召开时,不仅有债权人,还有列席会议的人,列席会议的人有公开、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无表决权,但是,列席会议的人有义务正面、完全回答债务人的询问,法律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这里的“必须”是指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代理人或者指派代表参加,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列席债权人会议,可视为妨碍破产清算程序,人民法院可依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二、什么人可以出席债权人会议1、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有对破产企业管理、指导的责任,对破产企业也比较了解,让其参与列席债权人会议,有利于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2、清算组。清算组是破产清算的主要执行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保管、估价、变现、分配工作的专门组织,其活动与债权人利益有
    2023-04-13
    489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所有人都有表决权吗?
    一、债权人会议所有人都有表决权吗?一般来讲,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对于债权会议表决的事项是享有表决权的。但是也有例外,债权不确定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除非经过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确定了具体债权金额,否则不得行使表决权。有表决权的人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决议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所有的表决事项都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二是对部分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后者是指有财产担保而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权人,对于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和通过破产分配方案的决议不享有表决权。《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
    2024-01-25
    453人看过
  •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会不会导致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一、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会不会导致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有效。债权转让通知了债务人就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法律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否要求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要求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因为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的性质要允许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部分或者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达到债权的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
    2024-01-21
    162人看过
  • 债务人去世前的欠债一定要还吗
    债务人去世后,负债人的债务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偿还,一般都是由其遗产的继承人去进行偿还,遗产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所有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限制来缴纳相应的税款和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如果实际欠的债务超过继承的财产的价值,超过的部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偿还或者不偿还。一、儿子欠债爸爸会认账吗儿子欠的债不该爸爸还,爸爸没有偿还儿子债务的义务,但是爸爸继承了儿子遗产的除外。儿子生前所欠债务,由父母用其继承的遗产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不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承担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父亲信用卡欠款,儿子需要还吗?父亲信用卡欠钱儿子不需要还,我国没有父债子偿的法律规定。债务人自己欠的债由其自己偿还,除非父亲死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儿子要按照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父亲的债务。继承人以所得
    2023-02-26
    228人看过
  • 股权质押会不会一定是担保债权
    一、股权质押会不会一定是担保债权不一定,其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主要由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债权人同意会不会就可以取消担保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取消担保。如果债权人同意放弃担保权,那么担保合同解除。因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连带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
    2024-01-23
    354人看过
  • 债务人不还钱会去找担保人吗
    一、债务人不还钱会去找担保人吗债务人不还钱会去找担保人,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合同,可以找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要看担保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而定。《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人借钱不还怎么讨债对于债务人借钱不还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4
    2023-06-11
    272人看过
  • 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会不会有效
    一、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会不会有效债权债务是同一人的合同是终止的。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有: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能是同一人吗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人,只要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即可。一、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2024-02-07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会议应该不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9
      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决定是否参加,但如果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债权实现。 债权人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时,应向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授权委托书。
    • 债权人是不是必须去债权人会议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9
      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确定是否参加的,但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可能会对自己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 债权人会议不去也可以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6
      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是以维护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在法院监督下计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的机构。
    • 债权人会议去干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0
      核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管理人的选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享有申请更换权。
    • 债权人会议需要债权人会议审议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可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