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永久居住权登记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8:50:33 407 人看过

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要到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才有效。

1、房屋所有人设立永久居住权后,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居住权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2024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方后,卖方仍将房屋出租,此时房屋已经归买方所有,原房屋所有人是没有权利再将房屋进行出租。房屋所有人对
    2023-12-08
    463人看过
  • 异地交换房屋产权,应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交换房屋产权实质上和在同一地交换房屋产权相同,当事人可凭交换房屋产权协议、房屋权属证书等要件办理。稍有区别的是,双方都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到两地的登记机关办理,即交换后取得房屋的一方要到所取得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而另一方予以协助。登记机关在收取原权属证书时,只应收取本地的房屋权属证书;如果一地的登记机关收取双方的权属证书,在另一城市的当事人就会因无法提交原权属证书而难以办理。即使先受理的登记机关只收取一份权属证书,在后一城市办理时,也只能提交一份权属证书,而不能要求当事人提供双方的权属证书。异地交换房屋因较为少见,在收件上还没有其他的特殊规定。为便利当事人办理,通常的做法是:登记机关只收取本机关核发的权属证书,对于对方的权属证书,则可以收取经过核对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如无法核对原件时,可要求提供对方权属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簿记录证明。
    2023-06-10
    121人看过
  • 房东的永久居住权如何确认?
    在房屋买卖时,买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居住权是不成立的。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所以购房者买房前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是多久,避免纠纷。买房,房东有贷款: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房东、下家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下家支付原房东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
    2023-07-06
    216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手续费是多少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手续费是多少。按照规定,未来购房的,在整个购房过程中,按揭登记费有两个方面:一是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办理按揭时,他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预购商品房按揭的预告登记,此时产生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的按揭预告登记费;二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此时产生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的登记费。注册费的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向房屋所有人收取,商品房抵押前登记的登记费由抵押权人支付。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请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证》;(五)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六)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七)登记的其他文件当局认为有必要
    2023-05-08
    120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是否属于房屋权益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
    2023-07-12
    341人看过
  • 拍卖取得的房屋应如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按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的方式确认后,拍卖即为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此项成交确认书不同于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应由原房屋所有权人与买受人签订。而成交确认书则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在权属登记时可以作为产权转移登记的依据。拍卖所得的房屋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时,不再需要原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凭原房屋权屑证书、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合同等文件办理。由于拍卖属于特种行业,拍卖企业的设立应当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核许可,方能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在受理登记时应当由拍卖方出示营业执照。有一些拍卖并非由当事人自己委托,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没收及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拍卖活动。这类拍卖在办理权属登记时,与委托拍卖的区别有两点:1.按
    2023-06-10
    115人看过
  • 房屋永久居住权合同合法吗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合同合法吗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间;(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关于居住权有哪些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八百九十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八百九十一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
    2023-05-06
    409人看过
  • 房产证上如何加上永久居住权
    房产证加上永久居住权,房产证上是没有这一条款的,只有产权一说,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如果要加上永久居住权那必须到公证处去办理,产权人只要同意那就可以给出具公证书,写明白有永久居住权,这个公证书是有法律效益的。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要到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才有效。房屋所有人设立永久居住权后,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居住权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另外,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
    2023-08-08
    146人看过
  • 居住登记多久后可办理居住证
    一、居住登记多久后可办理居住证1、居住登记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能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公民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若以上条件都无法满足就无法申请办理居住证。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二、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居住证申请表》;2、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3、受理单
    2023-08-08
    55人看过
  • 买卖房屋可以得永久居住权吗
    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一、民法典规定人在居住地能不能转让居住权的原因是什么居住权不可以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子居住权是什么意思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三、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居住权,是用
    2023-03-26
    434人看过
  •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二、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
    2023-04-18
    499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
    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如果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居住权消灭,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新房主不能催人或租房子。一、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二、现在小区内的居住权是多少年?小区居住权多长实际要根据居住权设立合同约定期限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
    2023-06-21
    467人看过
  • 离婚永久居住权如何约定
    离婚时永久居住权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中做好约定。离婚时应当对房产所有权和居住权进行约定,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归属方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设立房屋居住权时,意味着居住权所有人可以对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一、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有居住权的房子不能出租,居住权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二、房子的居住权规定是多久房子居住权期限根据约定确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
    2023-03-12
    308人看过
  • 如何解决永久居住权问题
    每一个国家对永久居住权的法律规定都不一样,而且不同的地方办理的程序都是不同的,首先要明确自己是要办理哪里的永久居住权再起思考准备什么。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一)居住权的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二)居住权的义务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2、居住权人不
    2023-03-30
    45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房屋永久居住权如何办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3-19
      居住权是有期限的物权,无法设立永久居住权。1,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2,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及房屋他项权权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26
      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资金方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应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资金方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
    • 军人转业住房产权登记由谁办理,军人住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7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论数量多少,凡军队房地产同地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的转移变更由总后勤部审批。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关于印发的《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
    •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4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必须有共有权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第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第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第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
    • 永久居住权房屋拆迁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3-27
      永久居住权房屋拆迁处理方法如下:1、居住权人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2、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3、居住权人无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政策性奖励金。拆迁中的奖励金主要是奖励被征收人配合签约腾房或者自愿选择某一特定补偿方式的。而在这些方面居住权人的态度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故此,奖励金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居住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