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1:14:21 173 人看过

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有哪些呢?行政机关如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或部分拒绝相对人的请求,双方不能就补偿数额或补偿方式达成协议,或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单方裁决、决定的,该如何救济?

1、行政补偿的行政程序救济

(1)通知或公告。通知或公告的目的是及时通知与行政补偿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参加补偿的协商,使行政相对人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申请。通常由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补偿请求;

(3)补偿登记。被补偿人申请补偿后,由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补偿数额进行登记。

(4)协商。行政机关接到补偿请求后,与相对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

(5)调解。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主管机关对补偿争议进行调解;

(6)裁决。若补偿协议不成,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裁决。

2、行政补偿的司法救济

如果被补偿人和补偿义务主体达不成一致协议,行政补偿义务主体所作的补偿决定又不为被补偿人所接受,被补偿人可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有关机关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此外,对行政补偿的救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是重要的救济渠道。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做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申请人向行政补偿义务主体提出行政补偿请求后,其请求如果被行政机关拒绝,或不能达协议,申请人可自行政主体拒绝补偿之日或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的行政补偿协议书、行政补偿决定书、行政补偿决定书或者行政补偿调解书生效后,按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给付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不服行政处罚怎么办?有哪些救济途径可选?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一)持票人向法院申报权利并出示票据,以尽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伪报票据丧失行为的存在,使持票人处于尤为不利的境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持票人只要在除权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并出示票据,都可以使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从而尽早摆脱不利境地。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理论上申请人和申报人都可以以对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申请人是伪报人,明知自己有舞弊行为一般不会起诉,申请人如果不起诉,一般情况下持票人也不起诉对其自身是有利的。因为持票人的根本目的是保护自己的票据权利,阻止票据因除权判决而失效,如果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没有诉讼发生,持票人便可持票提示付款。但法律
    2023-07-04
    157人看过
  • 对拆迁补偿不服救济途径?
    1、首先可以不服拆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2、其次您可以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如有异议,拆迁人可以拒绝签字。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4-05-15
    158人看过
  • 行政机关单方面强行变更行政合同,有哪些救济途径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部门越来越多地采用签订行政协议方式,实现政府职能转型与管理手段的转变。但如果遇到行政机关强行变更合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行政机关单方面强行变更行政合同,并不一定就是行政机关违法,所以作为行政相对人要事前弄清楚双方的权利。行政机关的权利(1)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基于确保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不仅对合同履行的结果进行受领,而且有权对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监督、指挥。(2)单方面变更权。由于国家和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这一变化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3)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在行政合同中,解除合同是行政机关所享有的一种特权,相对人不享有这一权利。但相对人在行政机关解除合同时有权得到补偿。(4)制裁权。对相对人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以及毁约等行为,行政机关具有制裁的权力。相对人的权利(1)获得报酬权。相对人的报酬通常在合同中约
    2023-06-01
    461人看过
  • 如何申请行政诉讼救济途径
    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或其设置的专门机构申诉,请求救济。(4)诉讼救济。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提讼,由人民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一、关于行政案件的起诉条件有哪些起诉的时间条件:1、一般期限: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不服行政复议而起诉的一般期限为15日。2、特殊期限是行政诉讼法所认可由其他单行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起诉期限的计算和最长保护期
    2023-04-06
    6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救济途径怎么规定
    行政强制救济途径规定如下:在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获得救济的方式主要有二种。第一是事前方式,即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对于法院执行前的合法审查程序,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案件后,应当在三十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对于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这一规定是非诉行政行为的事前审查方式,同时也从侧面说明了行政强制执行不可复议的性质。第二是国家赔偿救济。通过国家赔偿获得救济,是国外行政强制执行救济的普遍经验,我国也采取了这种做法。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是在代表国家履行公务,所以执行的程序理应正当、依据理应合法、
    2023-05-01
    2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违法救济途径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中,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属于中央垂直管理,地税属于省以下垂直管理,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复议法无法一一列举。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一)性质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二)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
    2023-02-07
    159人看过
  • 正当防卫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正当防卫属于私力救济途径,是使用自身的力量维护自身权利的救济行为。《刑法》规定,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车上放棍子防身违法吗车上放棍子防身不违法。携带本身是不违法的,用于正当防卫也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到底是不是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6-23
    271人看过
  • 行政救济路径
    行政强制措施
    我国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这种救济途径,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同样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此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但是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只限于重大决策和立法活动,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较少。对于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政策的失误或立法与宪法、法律抵触,可以撤销或改变,或责令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造成的损害,相对人一般只能采用其他救济途径,请求救济。(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相对于法院救济而言,可称作行政上的救济,法院救济可称为诉讼救济或司法救济。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
    2023-07-05
    44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救济的途径该选择哪一种
    一、行政诉讼救济的途径该选择哪一种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但是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只限于重大决策和立法活动,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较少。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相对于法院救济而言,可称作行政上的救济,法院救济可称为诉讼救济或司法救济。4.诉讼救济。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二、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是15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且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19
    496人看过
  •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公安救济途径有哪些?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救济途径有4中,按照救济的类型具体分为:(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这种救济途径,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同样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此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但是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只限于重大决策和立法活动,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较少。对于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政策的失误或立法与宪法、法律抵触,可以撤销或改变,或责令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造成的损害,相对人一般只能采用其他救济途径,请求救济。(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相对于法院救济而言,可称作行政上的救济,法院救济可称为诉讼救济或司
    2024-01-19
    75人看过
  • 行政违法的三大法律救济途径
    1.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2.行政复议。第二条公民、
    2023-06-13
    308人看过
  • 人事局长行政不作为的救济途径包括哪些?
    一、人事局长行政不作为的救济途径包括哪些?包括:1、行政复议对行政不作为的救济《行政复议法》第1条规定: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见,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使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补救。《行政复议法》规定了三种依申请而产生的具体行政不作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说,《行政复议法》中对行政不作为救济的范围是很狭窄的,而且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一种监督行为,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约束,很难保证救济的完全实现。应当强调指出的是,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规则并不一定都是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在制定的,它们可能是执行机构和行政机构自己制定规则活动的产物。2、行政诉讼对行政不作为的救济①行政不作为可诉的依据将行政
    2023-06-02
    119人看过
  • 市场主体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政处罚决定书分为两种:一是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二是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的规定。一、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期限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023-03-25
    4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有哪些救济途径
    一、劳动合同纠纷有哪些救济途径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船员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解决:自行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自行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商量,相互让步,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从而求得争议解决的方法。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3.仲裁:是指由国家授权的专门仲裁机关行使国家仲裁权,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依法进行的仲裁。4.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裁决不服,持劳动争议裁决书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需特别提醒的是,涉及船员的劳务纠纷,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几种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
    2023-04-18
    32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纠纷有哪些救济的途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 请问一下关于行政救济途径有哪三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9-27
      1、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除外。 3、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
    • 如何申请行政诉讼救济途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1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是:首先要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要有明确的被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 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这种救济途径,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同样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此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但是权力机关对行
    • 行政许可法哪些可以通过救济途径解决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13
      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