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一部什么性质的法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7:00:21 103 人看过

在刑事法与民事法(广义)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刑事法。刑事法是关于犯罪的侦查、认定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实现的法律。

刑法规制犯罪,其法律后果是刑事责任(主要是刑罚),故属于刑事法。

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实体法。刑法与属于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刑法是内容,刑事诉讼法是形式,对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必须符合刑法精神;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也制约着刑法的解释。

在母法与子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子法。刑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刑法不仅不能与宪法相抵触,而且应当与宪法协调一致,使宪法保护的重要法益在刑法上也得到保护。刑法的解释也应以符合宪法为准则,不得做出违反宪法的解释。

在强行法与任意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强行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行为构成犯罪,便不问被害人的意志如何,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刑法也存在少量告诉才处理的规定,但这种规定与民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具有重要区别。

在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公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不一,但不管采用什么划分标准,刑法都属于公法。公法的特点决定了,刑法在制定中立法权受到限制;在适用中司法权受到限制。于是,罪刑法定成为刑法的生命。.

在固有法与继受法的分类中,我国刑法基本上属于固有法。在现代各国,任何所谓固有法的制定都得借鉴外国立法的先进经验;任何所谓继受法的制定都必须考虑本国实情。在此意义上说,一般法律都是固有法与继受法的统一。我国刑法第1条的规定表明,刑法基本上是固有法,但刑法典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外国刑法的影响,故也含有继受法的成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法律对格式条款的性质是什么
    一、法律对格式条款的性质是什么(一)对格式条款订立的规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二)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以下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
    2023-04-12
    434人看过
  • 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手术同意书的概念和内容(一)手术同意书的概念手术同意书在不同的医院使用的名称不一样,有手术告知书、手术协议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自愿书,术前谈话记录等等,但其内容、性质和作用是一致的。2002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规范》将名称确定为手术同意书。由于对手术同意书的性质认识不一,手术同意书的定义也就不一样。主要有以下几种:1、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2、手术同意书是医师将患者即将接受手术治疗的方案、手术风险等问题制成的法律文件,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在对方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选择,同时也是获得对方授权实施手术的文字材料。3、手术同意书是医患双方对是否实施手术的合意书。客观地说,1、2对手术同意书的定义仅从形式上作了表述,没有揭示其内涵,(3)说明了手术同意书的部分内涵,但对其完整内涵没有揭示出来。要全面、准确地界定手术
    2023-02-22
    77人看过
  • 刑法125条适用的性质是什么
    刑法125条规定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的量刑标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125条司法解释立案标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15千克以上、雷管15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150米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2023-08-14
    236人看过
  • 法律文件的性质与作用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向全部已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时,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对于均仅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来说,其受偿顺序均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决定,首封法院的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将优先受偿。若债权人是基于所有权或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则该债
    2023-07-07
    364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出资证明书,是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书。一、何为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书。是投资人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法律凭证。二、出资证明书有哪些特征1、为非设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而是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与设定权利的设权证券不同。2、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3、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是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说是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4、为有限公司所特有。因股份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为股票,而非称为出资证明书。5、为股东权益凭证。出资证明书是有限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023-06-13
    487人看过
  • 走私文物罪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走私文物罪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所谓走私文物罪,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其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犯罪对象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是其客观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2023-06-12
    270人看过
  • 担保中保证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担保中保证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担保中保证的法律性质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1.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2.保证是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3.保证是约定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1.担保人和担保权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2.担保的债权内容;3.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三、担保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保证人
    2023-05-06
    367人看过
  • 在法律上房改房性质是什么
    一、1994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将国有公房产权出售给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即为房改房。房改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低于成本价的标准价购买,产权由个人和单位共有;第二种是以市场价购买,产权完全归个人;第三种是以成本价购买,产权也归个人。即房改房可分为部分产权的房改房(第一种)和全部产权的房改房(第二种和第三种),前者指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从而取得住房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后者则指职工以成本价购买住房,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二、从法律性质上讲,部分产权的房改房实际上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住房单位和购房职工间的特殊共有关系。该“共有”表现在:1.购房者所购住房的价值构成上包含有售房单位的出资部分,并且各自占有一定比例。详言之,部分产权的房改房的标准价是已扣除土地占用等成本因素,并采取付款方式含工龄折扣等方法后的优惠价格,故其低于成本价,更低
    2023-03-27
    420人看过
  • 个人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个人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是民事上的委托行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一、委托书内容有哪些委托书内容有委托原因、受托人、受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双方签字、联系电话、相关证件印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法律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确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委托和代理有什么不同委托和代理的区别如下:1.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2.代理授权关系的成立,不必代理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
    2023-04-11
    431人看过
  • 教育法律规范的一般性质
    教育法律规范,又称为教育法律规则,是教育法的主要构成要素,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在教育方面意志的,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体规定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后果,具有自己内在逻辑结构的教育行为标准或准则。每一部具体的教育法都是由若干个行为规则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组成教育法行为规则有机整体的单个行为规则,就是一个具体的教育法律规范。它具有以下特征:(1)教育法律规范是体现国家政权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认可,以国家强制力实施的。(2)教育法律规范是规定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关系的参加者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它是旨在建立和维护教育领域的秩序和发展的特定行为准则。(3)教育法律规范在其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上具有普遍性。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有哪些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
    2023-07-03
    498人看过
  • 地下信用交易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地下信用交易有三种法律性质:1、在地下信用交易中,行为的直接对象是行为人不持有但属于别人的资金或证券。由于对象和条件的不同,两种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也不同:内幕交易侵犯了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而地下信用交易侵犯的对象是投资者对合法资金、证券所有权的完整性证券市场的真实供求关系和交易秩序;2、在地下信用交易中,行为人暂时占有和使用不属于自己的资金或证券,为自己获得非法利益。犯罪目的达到后,暂时占有和使用的资金和证券仍可归还原所有者,这些资源的滋生利益可以归还为自己所有;3、地下信用交易的行为人主要是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地下信用交易是指什么所谓地下信用交易,是指违反禁止信用交易的法律法规,利用经济管理投资者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和证券的便利条件,擅自使用这些资金和证券进行买空卖空,意图侵吞其增值部分的行为。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买空卖空交易、融资融券交易等。标准化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自有资金
    2023-07-13
    429人看过
  • 安置房房产证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安置房房产证性质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一)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二)主要优势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
    2023-05-05
    255人看过
  • 知识产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其法律性质又是什么
    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知识产权以有体无形的“知识”为客体,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在理论界也是存在较大争议。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是被告承担民事责任与否、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是法官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借助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和对证据的判断,对被告实施的被控行为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在对进行侵权认定时,应根据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并结合个案情况,着重审查以下几个因素:1、审查被侵犯的权利是否有效。对权利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是受理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后,法官应当作的第一项工作,体现了知识产权的权利法定性审查,因为只有合法的权利才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审查某一行为是否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首先要对该种权利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比如审查著作权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在保护
    2023-06-13
    346人看过
  •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性质
    《刑法》第294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这一规定,并没有完全揭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性质,那么应如何理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性质呢?本网认为,只有以刑法为依据,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才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予以正确定性。(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特殊的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多次实行一种或几种故意犯罪而建立的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稳定性的共同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犯罪主体的多数性,犯罪目的的明确性,犯罪形式的组织性和犯罪结合的稳定性等特征。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的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这符合《刑法》第26条节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处罚的原则。说明黑社
    2023-06-11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法的性质是什么样的法律性质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行政复议具有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特征。认识和确定行政复议的性质,有助于发展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行政复议职能的正确发挥和行政复议活动的正确运行。笔者认为,行政复议在形式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的性质在方法上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在程序上是一种按行政司法程序运行的程序规则。 (一)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 2022年民法典是一部什么的基础性法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1
      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 什么是订婚中的法律性质?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31
      订婚的法律性质是婚前契约行为。未经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婚姻关系。夫妻之间的法律调整不适用,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离婚。
    • rn部门是什么性质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为了解决特定类型的纠纷如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属于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定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相对独立地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建立工会委员会的企业,以及已设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乡、镇,都应当设立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因为专门解决劳动纠纷,一般认为是行业性调解委员会。
    • 小产权房屋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小产权房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怎么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那